官方微信  | 
官方微信二维码
移动版  | 
手机版二维码
无障碍   |  智慧政务   |    |  用户登录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云浮市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热点专题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督导在广东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督导在广东
东坝:加强法治宣传,助推扫黑除恶

  为全面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推动东坝镇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扎实有序深入开展,近日,东坝镇分类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形式宣传教育,切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重点场所等,让法治清风吹遍东坝每个角落,让法治精神在东坝落地生根。

1.png

  进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五章对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作出了规定,将查办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明确为反有组织犯罪工作重点。为了加强东坝镇、村干部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理解,东坝镇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培训班,会议上讲解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类型,对于具有这些行为将全面调查,依法作出处理。此次培训班,让东坝镇全体镇、村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有了更深的了解,提高镇村干部的法律意识。

2.png

  进社区

  为了切实提高东坝辖区的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东坝镇组织工作人员到村社区进行入户宣传、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等。工作人员向群众讲解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组织是如何定义,若群众遇到黑恶势力的威胁或发现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可以通过工作人员所提供的举报渠道进行举报。此次入户宣传派发宣传单张共1000多张、悬挂标语共20多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共60多人次。

微信图片_20220507200412.jpg

  进乡村

  为了让更多的村民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东坝镇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活动向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倡导群众学会利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明辨真伪、谨防诈骗,敢于利用法律途径与黑恶势力抗争到底,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4.png

  进校园

  为防止未成年人遭受黑恶势力侵害,加强对涉及未成年的有组织犯罪的惩治,东坝镇各中小学学校分别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知识课堂,在校园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老师们向学生们讲解什么是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组织,防止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让学生们懂得远离有组织犯罪组织,预防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5.jpg

  进重点场所

  为了加强娱乐场所经营秩序管理,规范经营者行为,东坝镇不定期安排人员对娱乐场所进行巡查检查,核查到店娱乐的人员信息,强化娱乐场所内的“扫黄打非”、禁毒等知识宣传,防止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组织的滋生,要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为人民战争。

图片5.png

  除了利用线下宣传方式让本镇辖区内的群众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识外,该镇镇、村干部还积极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微信视频号等各种新媒体形式进行转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识点,切实增强全镇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东坝镇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


  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意义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打击有组织犯罪的专门法律。

  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如何定义?

  有组织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恶势力组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境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实施犯罪,以及在境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适用本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主办: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郁南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ICP备案号:粤ICP备05059405号    网站标识码:4453220003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445322020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