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郁南县宝珠镇庞寨村委东社村小组,土地证号:郁府集用(2013)第1629号,由彭东芳占有土地一块,与其配偶石杏媚各占二分一。现石杏媚、叶观妹、彭敏仪、彭坤城称彭东芳已去世,并为彭东芳上述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彭坤城表示要求继承上述属于被继承人彭东芳的遗产,石杏媚、叶观妹、彭敏仪均表示自愿放弃上述属于被继承人彭东芳遗产的继承权,且石杏媚表示自愿将上述土地属于自己50%的份额曾给儿子彭坤城所有,彭坤城表示自愿接受赠与,故被继承人彭东芳的上述遗产由其儿子彭坤城一人继承。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上述申请予以登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2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郁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郁南县都城镇二环西路45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核准登记。
郁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6日
(联系人:张小姐,0766-7330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