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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选任听证员的公告
作者:郁南县人民检察院 来源:广东郁南 发布时间:2022-09-28
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规定,以及《郁南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听证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郁南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在本地区范围内公开选任听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郁南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约30名。
二、报名条件
(一)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水平和身体条件;
5.本人常住地或者工作地在本县辖区内的;
6.自愿担任听证员,服从本院听证工作安排并经考察合格的。
(二)下列人员可以优先入选: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具有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
3.医疗卫生、心理健康、房地产、建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信息技术、金融、会计等领域的专业人士;
4.具有较好群众工作能力和一定社会工作经验、德高望重的基层群众代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开除留用的;
4.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
5.其他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三、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5日
四、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或单位推荐的,请填写《郁南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任听证员报名表》(附件1),连同报名者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复印件邮寄或直接递交至郁南县都城镇大堤路83号郁南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五、选任程序
1.审查筛选。郁南县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筛选,按照群众性、广泛性、代表性、专业性相结合,队伍人员组成结构合理等原则确定检察听证员拟任人选。
2.组织考察。采取到候选人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面谈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候选人守法情况、政治素质、群众基础、业务技能等方面;
3.拟任公示。将拟任听证员人选向社会公示。可采取在机关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或线下公示栏公示等多种形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听证员选任条件的,应取消其选任资格。
4.任用公告。公示结束后,拟任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郁南县人民检察院作出选任决定,颁发听证员证书,向社会发布选任结果。
六、履职保障 听证员参加听证会的交通费、食宿费、劳务费等合理费用,按照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有关郁南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事宜,可向郁南县人民检察院咨询。 联系人:廖智菁 咨询电话:0766-7332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