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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检说法】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郁检君有话说~
作者:郁南县人民检察院 来源:广东郁南 发布时间:2022-04-30
让更多的人能够在反思中重视交通安全,革除交通陋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减少和避免交通事故发生。郁检君梳理了最近办过的案子,借此来和大家谈谈交通安全的问题。
姜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回家探望父母,当驾车来到某小学对出路段时,一不留神撞到了前方同向行驶的由周某某驾驶的人力自行车的尾部,造成了姜某某受伤、周某某受伤经送院抢救无效死亡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姜某某与路人积极抢救伤者,拨打120并在现场等候交警的到来处置。 经查,姜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摩托车亦没有号牌,其经过小学对出路段时也没有减速,仍以40公里的时速行驶;而周某某当时正以83岁的高龄在道路的中间位置骑着自行车上街买菜。经交警部门认定,姜某某对事故发生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周某某对事故发生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经鉴定,周某某符合因交通事故造成重型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经法院审判,姜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牛某应朋友之约在某日的傍晚时段驾驶着两轮摩托车来到县城的某间大排档去食饭,期间,牛某与两个朋友共喝了一支640毫升的啤酒和一斤30度的浸酒。饭后,牛某独自驾驶摩托车回家,行驶至县城某环路某小区对出路段时与从小区驶入某环路斜横过车行道由马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碰撞,造成牛某、马某受伤及两车损坏。 经查,牛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摩托车亦逾期未年检。经鉴定,牛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3.1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交警部门认定,牛某对事故的发生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马某对事故的发生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经审查,检察机关以牛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提起公诉。 看了以上两个案例 不知道大家有什么感想? 是否会觉得触目惊心? 是否会引以为戒呢? 其实,想远离道路安全事故,我们需要做的也真的不多,就是严格遵守道路安全法规,例如家里有机动车的,赶紧看看有没有买保险?有没有逾期未年检?有没有合格的机动车驾驶证?还有喜欢喝酒的朋友,有没有严格遵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老司机经验教训?这些郁检君是希望大家都能有,毕竟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大家出行更加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同时也要记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高高兴兴出行,平平安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