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2019年2月至2019年5月,郁南县审计局对郁南县教育局(以下简称“县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县教育局及所属西江实验学校(简称“实验学校”)、永红幼儿园、蔡朝焜纪念中学(简称“纪念中学”)、宝珠镇中心学校(简称“宝珠中学”)、桂圩镇中心小学(简称“桂圩小学”)、桂圩镇初级中学(简称“桂圩中学”)、桂圩镇罗顺初级中学(简称“罗顺中学”)等7个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县教育局为郁南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4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县财政局批复县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67,693.71万元, 本次审计14648.84万元,占20.43%。部门决算草案由各预算单位共同编制,2018年县教育局部门决算总收入71,702.55万元,为年初的预算的105.92%,总支出71,702.55万元,为年初的预算的105.92%。
审计结果表明,县教育局机关及延伸审计的所属单位2018年度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制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2018年县教育局未编制政府采购、会议费、因公出国(境)经费等经费预算。
2. 2018年,县教育局本部及所属纪念中学、实验学校等3个单位会计账面数与决算草案数都不一致,未能按会计核算资料编制决算草案
3 2018年,县教育局本部及所属纪念中学、实验学校等3个单位21项预算资金中,有9项执行率低于50%。
4. 2018年,所属纪念中学、桂圩中学、罗顺中学等3个单位共9批次采购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涉及金额26.61万元。
5. 2018年,县教育局及所属纪念中学、实验学校等3个单位未单列专项资金结余207.81万元。
6. 至2018年底,县教育局及所属6个单位未按规定上缴非税收入112.25万元。
7.至2018年底,所属纪念中学、实验学校等2个单位奖励绩效性工资结余33.83万元。
8. 2018年,实验学校挡土墙工程多结算工程款1.85万元。
9.2018年,所属实验学校、纪念中学等2个单位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1.06万元。
(二)其他方面问题
1. 至2018年底,县教育局及所属5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1,201.09万元。
2.至2018年底,县教育局及所属7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未确认固定资产502.3万元。
3.学校饭堂会计核算不规范。①至2018年底,实验学校等8个单位未按要求设立伙食费收支明细账。②至2018年底,实验学校等3个单位学生伙食费核算不准确。
4.2018年度出台的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方案不够科学。
5.2018年,县教育局和所属纪念中学未实行公务用车运行费单车核算制度;县教育局及所属5个单位部分公务接待无接待公函和清单。
6.至2018年底,县教育局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按照《预算法》的规定,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特点,将各项收入、结余全部纳入预算,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按照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的要求编制决算草案。加大预算执行力度,严格按预算批复使用资金我,充分预算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及时上缴各项非税收入。
(二)健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的管理使用制度,完善各项费用报销手续,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三)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和对所属单位的指导工作,积极开展内部审计,规范各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定期组织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学习。
(四)建立健全本系统、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各单位资产管理组织所属各单位开展全面固定资产清点,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办理资产产权登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加大内部控制管理力度,完善账务管理制度、饭堂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要求下属单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