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18年1月至3月,郁南县审计局对郁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县安监局为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部预算组成。财政局批复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支分别为479.61万元、479.61万元;审计核定县安监局财政拨款实际收支分别为498.66万元、498.24万元;实际收支与预算批复的收支相差19.05万元、18.6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县安监局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一是能按要求及时编制年初预算和年度决算草案,并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信息公开;二是非税收入做到足额征收并及时缴存国库;三是做到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三公”经费同比下降了14.83%。四是会计处理做到按经济科目分类和功能科目分类核算,基本能够反映单位当年度经济活动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7年,县安监局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自主采购空调一台,涉及金额0.22万元。
(二)2017年,县安监局编制决算草案不准确,未按实际支出情况编制,而是以当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数加上“其他支出”数后进行逆向编制。
(三)2017年,县安监局超范围发放授课补助0.15万元。
(四)2017年,县安监局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存在未定点维修、未单车核算和用车台账登记不完善等问题。
(五)2017年,县安监局部分公务接待无接待公函和没有编制接待清单,涉及金额3.55万元。
(六)2017年,县安监局少列财政支出69.83万元。
(七)2017年,县安监局违规以现金方式发放生日慰问金0.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要求部门要制定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执行;对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的问题,要求单位按照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编制决算草案;对超范围发放授课补助的问题,要求单位收回授课补助;对“三公”经费存在的问题,要求按规定规范本单位“三公”支出管理;对于少列支出的问题,要求单位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对直接支付的事项要及时登账反映,并确保会计核算准确、完整;对以违规现金方式发放生日慰问的问题,要求部门严格遵守工会收支管理相关规定,避免违规发放工会慰问金。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存在问题,县审计局建议:县安监局应真实、准确、完整地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现金管理,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