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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的温馨提示

       为全面配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规范户籍人口管理,进一步提高人口数据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唯一性。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云浮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

       二、范围:云浮市行政区划

       三、对象:云浮市内的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

       四、整顿内容:

      (一)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问题。依法登记户口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新生儿出生1个月内,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主动申报户口登记;其他各类无户口人员也应主动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登记。

      (二)全面清理应销未销户口。公民参军、死亡或加入外国国籍的,本人或近亲属应当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三)全面清理双(多)重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只能拥有一个户籍,通过不正当途径取得两个或多个户籍的,属于违法行为,必须注销非法取得的户口。存在双(多)重户口的居民应当主动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纠正。

      (四)全面开展人户分离、空挂户清理工作。集体户符合家庭户落户条件的人员应尽快将户口迁入家庭户中。人户分离、空挂户口人员,应主动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住址变更。

      (五)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变更、更正,公民年满十六周岁的应当办理居民身份证。

      (六)流动人口,应在到达云浮市三日内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离开云浮市的应及时到登记派出所注销居住登记信息。

       户口整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涉及每位公民切身利益,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配合,存在上述情况的,尽快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户口整顿期间,将有工作人员采取电话或上门方式核对您的户口登记信息,请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云浮市公安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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