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级驻郁南县各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等文件要求,为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现就做好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单位
郁南县行政区域内上年度即2024年已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上级驻郁南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10月31日。用人单位可通过网报系统在线申报或到郁南县行政服务中心残联窗口、县残联5楼劳动服务中心柜台线下申报,用人单位系统申报成功到办结年审结果的时限为22 个工作日。
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认定条件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 年以上(含1 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每月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当月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实际支付的工资指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所支付的个人部分的工资(含各项社会保险费中个人缴纳部分)。
四、劳务派遣说明
双方未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劳务派遣单位不具备有关资质的,劳务派遣关系不成立。劳务派遣单位须是被派遣残疾人的工资支付单位或社会保险缴纳单位。被派遣残疾人默认计入劳务派遣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若劳务派遣协议中有明确被派遣人员计入用工单位的,则被派遣残疾人可计入用工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
注:自2025年起,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将对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劳务派遣机构资质进行审核。如贵司2024年起有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安置残疾人的情况,请通知劳务派遣机构登录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进行备案。如未进行备案,用人单位将无法关联劳务派遣机构进行按比例就业认证。
五、申报年审的方式
(一)网上年审:
方法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http://www.gdzwfw.gov.cn
入口进行在线申办(点开广东省切换区域和部门->省残联->公共服务->右上窗口服务连接->全国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
方法二:点击网报系统网址进行在线申办:https://nskstb.gddpf.org.cn:8443/wbxt/index.html#/login
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http://jyzx.gddpf.org.cn/jyns/bszn/content/post_1012994.html
(二)柜台年审:
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准备好以下资料后前往县残联5楼劳动服务中心或县行政服务中心残联窗口进行业务申报(以下资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1.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空白表格见附件2);
2.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空白表格见附件3);
3.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空白表格见附件4);
4.在职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复印件(申请人自备);
5.在职残疾人2024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人自备,需在社保部门打印);
6.在职残疾人2024年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证明(申请人自备,需在医保部门打印);
7.在职残疾人2024年度工资发放明细,需打印银行流水及税务部门出具的个税申报证明(申请人自备);
8.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申请人自备)。
六、相关说明
1.2024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内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
4.本通告请县教育局转至本系统各学校、县卫健局转至本系统各医院、县工信局转至本系统各企业(公司)、县国资中心转至下属各单位宣传周知。
5.业务咨询电话:0766-7595218,业务咨询微信见下图
附件:
附件5.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系统用人单位操作指引.docx
郁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