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府办函〔2025〕68号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创建
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郁南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教育局反映。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4日
郁南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广东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精神,全力办好学前教育,促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构建覆盖城乡、均衡发展、体制顺畅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确保我县2028年底顺利完成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的基本方向,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广东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修订)》要求,落实地方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健全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围绕“普及普惠、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目标,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到2028年我县在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保教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均达到申报标准,顺利创建成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2025年8月前)。
1.加强谋划,制定创建方案。在2025年春季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确定整改措施,对照评估标准,强化整体谋划,制定《郁南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专班,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召开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推进会,部署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适时组织各层面创建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2.加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利用网络、展板、宣传栏、显示屏等各种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和在发展学前教育工作中的做法、经验,营造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创建阶段(2025年9月-2028年3月)。
1.按照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要求,对照《广东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修订)》,逐项进行自查,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和时间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2.督促各幼儿园针对督查反馈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加强工作指导,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建立问题销号制度,确保2028年3月底前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三)组织申报阶段(2028年4月)。
在自评基础上,完善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申报材料,并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初审;经初审后,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正式申报。
(四)查漏补缺阶段(2028年5月-8月)。
根据省、市审核意见和我县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实际情况,按照“县域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达标情况”,逐条对照,找出未达标事项,准确无误对标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改。
(五)接受省实地评估阶段(2028年9月-10月)。
根据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评估标准和“园园过关、县域达标”的工作思路谋划工作措施,明确、细化要求,落实主体责任部门,县教育局牵头全面做好迎评准备和接受实地评估的各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级评估。
(六)接受国家抽查评估阶段(2028年11月-12月)。
根据省级评估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措施、压实责任、提升内涵,完成整改扫尾工作,完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体系,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国家抽查评估。
四、工作举措
(一)提高普及普惠水平。
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100%;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实现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
(二)全面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
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讨论研究学前教育工作机制,按照管党建与管业务相结合的原则,县教育工委和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统一领导和指导幼儿园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幼儿园(含民办),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挂靠乡镇、村(社区)党组织;没有党员的,配备党员教师或党建指导员。促进“两新组织”党务建设和发展,确保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各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政府责任,夯实健康发展基础。
1.优化幼儿园布局规划。按照“百千万工程”部署和结合城镇化进程,统筹考虑学龄前儿童趋势、区域居住人口分布等因素,科学测算入园幼儿数量,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我县控制性详细规划。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若设计有配套幼儿园的小区,要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满足幼儿就近方便入园需要。(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2.确保经费投入到位。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强化经费管理、使用和监督。一是严格执行经费标准,制定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600元 /年/生,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二是制定、完善县域内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政策,定期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幼儿园类别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三是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严格按照政策落实,统筹收入政策与经费来源,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稳定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制定公办园编内编外幼儿教师同工同酬相关政策措施,各类幼儿园必须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四是参照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落实省定保障民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有关政策,不出现拖欠民办园教师工资的现象、不出现民办园教师群体关于工资待遇问题的投诉现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
3.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教育、公安、交通、住建、卫健、市监、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舍、食品、卫生、消防、交通、安保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按规定配备幼儿园安保人员,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组织幼儿园普及幼儿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素质,开展必要的自救、互救、紧急疏散等应急演练,落实幼儿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人民政府)
4.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办园行为,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民办幼儿园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账簿,收取的费用用于幼儿保教活动、改善办园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强化幼儿园督导评估,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落实教育部《幼儿园督导评估办法》和我省要求,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促进幼儿园自主发展、内涵发展、科学发展,提高幼儿园的办园质量。3年内我县教育督导机构对县域内幼儿园至少进行1次幼儿园督导评估,形成督导报告并督促整改落实。(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四)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
1.完善幼儿园办园条件。2017年后规划设计建设的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4平方米,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8.17平方米,幼儿园生均建筑面积≥10.44平方米。幼儿园幼儿图书和玩教具配备达到国家标准,幼儿园不得使用境外教材,防止存在意识形态和宗教等渗透的图画书进入幼儿园。幼儿园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小班25人以内、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班30人。(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2.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公办幼儿园按照核定的编制,及时招录、补充在编幼儿园教师,不出现“有编不补”的情况。县域内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全员持证上岗(园长持有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和教师资格证,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科学分配各类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全县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完善幼儿园园长、保教人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幼儿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把培养良好师德风范作为幼儿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把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师德考核制度,体现奖优罚劣,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人民政府)
3.坚持科学保教。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开展保教工作。做到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注重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全面发展。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学活动和区域活动。幼儿园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提供充足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科学做好幼小衔接。(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4.健全卫生保健制度。各幼儿园落实每日晨午检制度,完善幼儿园环境卫生制度及实施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制度,落实陪餐制度,做好食材配送及定点采购、索证、验收、贮藏、加工、留样等工作,有监督检查,记录完整,确保幼儿吃得安全、吃得健康。(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
(五)提高社会认可度。
1.营造氛围。加大有关政策和创建工作意义的宣传力度,为“双普”县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2.广开言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和其他群众视察各类幼儿园,让他们了解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学前教育政策、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推动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再上新台阶。(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融媒体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创建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切实把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对照评估指标,压实责任链条,工作专班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做到上下联动,共同发力,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取得实在成效。
(二)完善各项机制。
1.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镇、各幼儿园要做好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基本资料和基础数据,有关工作进度及数据要实行月报制度。
2.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县教育局每月要把各镇建设进展情况上报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3.建立联系幼儿园督查制度。县教育局依照挂钩学校分工安排,由挂钩股室牵头组成工作小组,开展经常性调研检查和指导,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三)加强检查指导。
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中,要重点检查配套资金落实、项目规划落实和项目建设质量情况。其中,重点检查各幼儿园教师持证率和食堂管理情况。县教育局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每学年不少于两次检查,检查结果及时报县委、县政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对突出问题,要采取发督办单、派员现场督办、领导约谈等形式进行督办。
(四)营造良好环境。
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通过郁南融媒体中心、网站、电视、报刊、微信等各种宣传媒介,多途径、多层次、多形式进行宣传活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合力攻坚的工作氛围,全面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优质发展。
(五)严格考核奖惩。
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工作,强化幼儿园保教工作的经常性督导、过程性督导和专项工作督导。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考核评价办法,充分调动幼儿园办园积极性和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努力促进幼儿园办园质量和水平大幅度提升。严格执行督查通报制、考核问责制,将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情况作为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进展缓慢、举措不实、推进不力、影响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郁南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专班
2.郁南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任务分解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郁南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专班
组 长:张春海(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陈荣南(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叶小冰(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县直工委书记)
彭永文(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执行副组长:温伯荣(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潘锦钦(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铭清(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黄志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黄 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罗国强(县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林 涛(县法院副院长)
廖海彬(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邓卓友(宝珠镇党委书记)
陈建龙(千官镇党委书记)
曾志锋(宋桂镇党委书记)
刘福初(都城镇镇长)
胡柏林(平台镇镇长)
梁锦龙(桂圩镇镇长)
黄权烽(通门镇镇长)
黄伟峰(建城镇镇长)
史添明(大方镇镇长)
甘保详(大湾镇镇长)
杨 慰(河口镇镇长)
阙科达(东坝镇镇长)
陈胜林(连滩镇镇长)
叶桂香(历洞镇镇长)
蔡 玲(南江口镇镇长)
黄冰林(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孔伟志(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佳钦(县工信商务局副局长)
张灿洪(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燕丽(县民政局局长)
林峻峰(县财政局局长)
蓝培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傅炽成(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莫星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永强(县文广旅体局局长)
姚金荣(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莫梓辉(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朱展聪(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彩月(县政务和数据局局长)
董子浩(团县委书记)
莫雪珍(县妇联主席)
区焯新(县残联副主席)
陶超波(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孔伟志同志担任。工作专班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有关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
附件2
郁南县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