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考生):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继续教育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函〔2024〕22号)和(云财会函〔2024〕1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县情况,通知如下:
一、2025年1月3日至1月24日将进行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请计划报名参加2025年初、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尽快在全国统一平台(网址:https://ausm.mof.gov.cn/index/)中办理信息采集。其他会计人员妥善安排信息采集时间,登录全国统一平台办理信息采集,并在后续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在全国统一平台上办理信息更新。信息采集内容请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度初、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信息采集事项的公告》(公告〔2024〕87号)(网址:https://kj.czt.gd.gov.cn/zyjszgksxx/8359)要求填写。
二、已在广东平台(网址:https://kj.czt.gd.gov.cn/)进行信息采集或在全国统一平台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均可通过验证登录后,在广东平台的“学习资源”中选择任一远程施教机构完成继续教育。已在广东平台注册账号但尚未在全国统一平台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应尽快登录全国统一平台办理账号注册及信息采集,确保继续教育学分能够顺利回传全国统一平台。
三、已在广东平台中登记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记录、但全国统一平台中未有对应记录显示的会计人员,可在全国统一平台中选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继续教育学分请”—“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申请”或“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申请”,提交对应年度学分申请,并上传广东平台继续教育信息截图作为佐证材料。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继续教育等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2: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继续教育等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郁南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