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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云浮市郁南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22007181019G/2026-00012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郁南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6-03-17
名称: 郁南县财政局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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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财政局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

发布日期:2026-03-17  浏览次数:-

郁南县平台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广东省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郁南县《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郁财监〔2025〕9号)的要求,我局检查组于2025年11月至12月期间,对你单位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本次检查依据《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7号)进行,现作出如下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

         一、存在问题

   (一)会计日常工作规范方面

    1.经检查发现,2024年度没有登记银行日记账。

    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的规定。

    处理意见:责令你单位立即设立银行日记账,并根据银行对账单及已入账凭证,全面补登记2024年度所有银行收支记录。提供整改完成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在整改报告中说明原因。

    2.现金日记账登记不够规范,没有逐日结出余额。

    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六十条“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登记账簿的基本要求是:...(七)...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的规定。

    处理意见:责令你单位限期整改,立即规范现金日记账登记并逐日结出余额,补充历史记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完善内控制度,加强日常稽核。后续将跟踪复查整改情况。提供整改完成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在整改报告中说明原因。

    3.会计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1)经检查发现,单位的总账、明细账等账簿未打印装订成册。

    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者盖章”的规定。

   (2)经检查发现,单位编制的记账凭证封面信息填写不完整,会计、复核、装订人员未签名或盖章。

    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三条 ...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五十五条第(三)点“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者盖章”的规定。

    处理意见:责令你单位立即整改,须按规定将电算化账簿打印、编号、装订并签章,同时完整填写记账凭证封面信息并由相关人员签章。限期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并提交整改报告。

   (二)会计法和政府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1.财务报表数据勾稽关系不符。

    经检查发现,你单位提供的《资产负债表》中“期末累计盈余”科目金额为49,609,038.69元,而《净资产变动表》同一科目金额为49,687,235.18元,两者相差78,196.49元,报表数据不一致。

    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六十七条“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的规定。

    处理意见:责令你单位查明差异原因,对相关报表进行更正并重新报送。要求加强报表编制与审核环节的内控管理,确保报表数字真实、准确、一致,杜绝此类错误再次发生。

    2.部分公共基础设施未按规定计提折旧。

    经检查发现,共有43项公共基础设施,原值共计36,441,980.00元,存在应提未提折旧的情况。

    不符合《政府会计准则第 5 号—公共基础设施》第十六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但政府会计主体持续进行良好的维护使得其性能得到永久维持的公共基础设施和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的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使用权除外”的规定。

    处理意见:责令你单位依法对相关资产补提折旧,调整相关账务及报表。要求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全面自查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向我局提供整改完成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在整改报告中说明原因。

    3.列支工会经费未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记账-05-0068号凭证支平台镇工会委员会春节慰问活动经费60,000.00元,记账-05-0082号凭证支镇工会镇干部、职工、聘用人员2023年7-12月会员会费9,006.50元,记账-08-0051号凭证支平台镇工会委员会2024年1-6月工会费8,854.00元,上述拨缴的工会经费未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不符合《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工会取得以下工会经费收入,使用专用收据:...(四)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补助...”的规定。

    处理意见:责令公司财务人员加强对工会会计制度的学习,健全票据管理制度,对工会经费的拨付与票据取得情况建立专门台账,定期核对,确保每笔拨款均有合法票据对应。在整改报告中说明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提供已完成整改的佐证材料(包括已健全票据理制度和本年已取得的工会票据的复印件)。

    4.多计福利费。

    2024年度收取的镇干部、职工、聘用人员2024年10、11月员工餐费共5,497.00元未冲减“业务活动费用-基本支出-福利费”明细科目,多计费用。

    不符合《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一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规定。

    处理意见:责令你单位立即调账,冲减多计的福利费,确保费用真实准确。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加强内部稽核,对收入类款项及时进行账务冲销,杜绝此类会计核算不实现象,在整改报告中说明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提供已完成整改的佐证材料。

    5.会计核算违背 “权责发生制” 与 “收付实现制” 的核算原则。

    记账-05-0068凭证为决算系统平账进行的账务调整。不符合《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条“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的规定。

    处理意见:责令你单位立即纠正违规调整。必须严格遵循政府会计准则,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应按规定基础分别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要求全面自查类似问题,完善账务处理流程,在整改报告中说明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提供已完成整改的佐证材料。

    6.记账凭证后附资料不充分。

   (1)经检查发现,记账-01-0016凭证支疫情防控工作餐(2单,32人次)975.00元,欠缺用餐事由证明(如会议通知、加班安排等)及人员名单,且后附的大排档消费单上没有填写人数,客户签字处无人签名确认;消费时间为2022年10月22日、2022年12月15日,跨期较大;工作餐审批表的用餐地点为杰仔小食店,开具发票的销售方也是杰仔小食店,但后附的消费单为东记大排档,发票与消费单销售方不一致。

   (2)经检查发现,记账-01-0074凭证列支充煤气590.00元,记账-12-0144凭证列支充煤气575.00元,后附发票购买方均为“平台镇政府”,购买方未填写全称,不符合规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42322007181158”信用代码有误;正确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4453220071811587”。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的规定。同时也不符合《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四条 政府会计主体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的规定。

    处理意见:责令你单位立即补充、更正所有缺失及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并对跨期、票实不符等问题进行核查说明。要求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办法和会计准则,健全凭证审核与内控机制,确保支出真实、手续完备、核算及时。在整改报告中说明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提供已完成整改的佐证材料。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1.部分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中未进行集体决策。

   (1)经检查发现,记账-02-0101号凭证支2023年聘用人员应休未休补助75,000.00元,记账-02-0010号凭证支2023年平台财政所人员应休未休补助45,175.00元,记账-02-0014号凭证支2023年微网格治理服务中心人员应休未休补助47,568.00元,记账-02-0015号凭证支2023年综合事务服务中心人员应休未休补助164,143.00元,记账-02-0026号凭证支2023年镇政府人员应休未休补助356,121.00元;同时支出依据不够充分,欠缺年休假计划与安排表、员工休假申请与审批记录、每位员工应休天数、已休天数等明细资料。

    经复算,记账-02-0101号凭证实际多支付应休未休补助532.00元,记账-02-0014号凭证实际多支付应休未休补助393.00元,主要原因是未按“折算不足1天不支付”规则计算。

   (2)经检查发现,记账-02-0094号凭证支安装福留自然村路灯款50,000.00元,凭证后未附集体决策的会议纪要。

    不符合《平台镇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第七条“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制度进行集体决策:...(四)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大额度资金使用(3万元以上)”的规定。以及不符合《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规定。

    处理意见:责令你单位立即纠正未按规定集体决策及依据不充分的大额支出问题。追回多支付的款项,并调整账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年休假规定,建立健全大额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审批流程并严格执行,在整改报告中说明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提供已完成整改的佐证材料。

    2.郁南工商支行银行账户未取得银行对账单。

    不符合《政府会计制度》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002 银行存款...五、...“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当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的规定。

    处理意见:责令你单位立即与郁南工商支行联系,取得并核对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建立银行存款定期核对机制,确保账实相符,堵塞管理漏洞。在整改报告中说明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提供已完成整改的佐证材料。

    3.部分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1)“应收账款-黄舒华 ”科目余额1,835.56元;“应收账款-李雄林借支 ”科目余额5,586.00元;“应收账款-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的其他应收  ”科目余额30,000.00元,且没有具体明细单位。

   (2)“预付账款-李成新 ”科目余额2,000.00元;“预付账款-华玄寺道路青苗、征地补偿款 ”科目余额339,360.12元;“预付账款-村委卫生站征地、青苗补偿款  ”科目余额49,000.13元;“预付账款-物流园区弃土场补偿款  ”科目余额282,577.50元;“预付账款-物流园区指挥中心补偿款 ”科目余额503,241.49元。

   (3)“其他应收款-梁学辉(13年起) ”科目余额9203.27元,挂账超11年以上;“其他应收款-程敏雄(08年起) ”科目余额10,000.00元,挂账超16年以上;“其他应收款-何飞球(10年起) ”科目余额50,000.00元,挂账超14年以上;“其他应收款-莫文波(16年起) ”科目余额100,000.00元,挂账超8年以上;“其他应收款-谈文雄(16年起) ”科目余额5,000.00元,挂账超8年以上;“其他应收款-李凯浩(16年起) ”科目余额2,000.00元,挂账超8年以上;“其他应收款-彭志华(17年城监并入05年前) ”科目余额1,179.00元,挂账超19年以上;“其他应收款/为贫困户垫支基本养老保险  ”科目余额850.00元,挂账超1年以上;“其他应收款-镇政府垫支退县民政局对象多领补贴资金”科目余额2,860.00元,挂账超1年以上。

    上述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13号) 第四十九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有关规定。

    处理意见:责令你单位建立健全往来账款定期清理核查制度,建立往来账款管理台账,根据账龄、金额和往来事项等有关情况,定期向班子领导提交分析报告,按规定做好往来账处理,向我局提供往来账分析报告复印件和已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佐证材料。

    4.饭堂管理情况。

   (1)未制定饭堂相关的管理制度;

   (2)未建立饭堂材料的收发结存台账;

   (3)各月的开餐人数没有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4)收到员工餐费没有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食堂管理在规范化、流程化、痕迹化方面的存在一定程度缺失。

    处理意见:责令你单位限期建立并执行食堂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物料收发台账,完善餐费收取与开餐人数等关键环节的签名确认手续,实现管理的规范化、流程化和痕迹化,确保资金与物资安全。请提供健全后的制度和相关台账,作为整改完成的佐证材料。

   (四)资产管理情况

    1.未按规定进行现金及固定资产盘点。

    你单位未提供本单位2024年度“现金盘点表”以及“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

    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三十五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资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的相关规定。

    处理意见:责令你单位对实有固定资产和库存现金进行全面盘点清查,对盘盈盘亏资产,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调整账务,并补办相关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和登记入《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提供整改完成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在整改报告中说明原因。

    (五)未及时上缴非税收

    “应缴财政款-应缴国库款 ”明细科目年末决算调整前的余额为780,409.37元,未上缴财政。

    不符合《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第十七条“非税收入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坐支或者拖欠”的规定。

    处理意见:责令你单位立即将上述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并调整相关账务。提供非税收入上缴国库的支付凭证复印件,并在整改报告中说明原因。

   (六)工程项目管理情况

    1.经检查发现,记账-05-0073号凭证支光伏太阳能路灯工程款60,000.00元,记账-06-0071凭证支安装冲路自然村路灯工程款50,000.00元,上述工程报账均缺少项目的公示资料。

    不符合《关于实行竞争性“以奖代补”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郁办字[2024]81号”“六、以奖代补流程(五)项目验收。各类“以奖代补”项目建成后,由承建方提出验收申请,然后由村“两委”组织自然村项目建设理事会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属地镇政府按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项目验收表须由自然村项目建设理事会成员、项目监督小组成员共同签名,加盖镇、村公章并进行公示,作为有效结算报账凭证。”的规定。

    处理意见:责令你单位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项目审批支付流程,补充光伏路灯等工程项目的完整公示资料作为报账凭证附件。要求严格遵循“以奖代补”相关规定,规范项目验收与结算流程,确保所有工程支出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提供整改完成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包括已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业务审批流程),并在整改报告中说明原因。

    2.记账-12-0094凭证零余额支康园中心运营费用(第二期服务费)8,640.00元,预算项目名称:平台镇综合行政执法示范镇建设经费,康园中心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其运营费用本应由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类预算列支;却从“行政执法”专项中列支,明显不相关。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或者改变支出用途”的规定。

    处理意见:责令你单位纠正上述会计核算错误,将不相关支出调整至正确科目列支,并追回相应资金。要求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确保预算支出用途规范、合规,杜绝擅自改变支出范围和科目混用现象。提供整改完成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在整改报告中说明原因。

   (七)“三公”经费情况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

    经检查发现,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金额133,200.00元,实际支出144,158.51元,超出预算10,958.51元,超预算比例为8.23%。

    2.燃油卡费用会计核算不规范。

    经检查发现,2024年度油卡充值款均一次性全部计入当月经费支出,油卡充值款属预存性质款项并不能真实反映燃油费实际使用情况,单位应根据每月加油站打印的实际消费记录清单作为计入当月支出的依据更合理。

    3.部分接待清单填写不够规范。

    经检查发现,记账-01-0015号凭证零余额支12月8、19日接待费1,315.50元,记账-02-0047零余额支2024年1月接待费2,459.00元,后附的公务接待开支审批表均没有注明陪餐人数。

    不符合《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十条“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的规定。

    处理意见:责令你单位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车辆运维费报销细则》并明确问责机制、费用标准、审批流程、领导责任,提供整改完成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包括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业务审批流程等),并在整改报告中说明超预算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原因。

         二、处理决定

    依据《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第三十条“行政执法主体根据行政检查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处理......(三)发现违法行为需要予以改正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对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和行政处分。

    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整改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整改报告、已补缴的“非税收入”凭证和修订完善后的内部控制制度等)报送郁南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办公室。本通知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7条的规定,你单位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你单位对本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本机关提出。逾期不进行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如你单位对上述行政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书面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联系单位:郁南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办公室

    联系电话:7594486

郁南县财政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