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召开制定郁南县清泉供水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制定郁南县清泉供水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方案。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00-12:00
(二)地点:郁南县大方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定价方案
(一)简化水价分类: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简化水价分类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253号)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5号)的规定,本次水价分类为三类: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其中:
1.居民生活用水:指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以及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等集体宿舍用水。
养老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及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生活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的服务网点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
2. 非居民用水: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
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
3. 特种用水:主要包括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
产、高尔夫球场用水等。
(二)制定基本水价
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根据郁南县清泉供水有限公司运营测算成本和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两个定价方案:
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为1.52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为1.75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为2.13元/立方米。
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为1.64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为1.89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为2.30元/立方米。
(三)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计量水价
目前,大方镇村村通自来水投入运营后,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具备了实施阶梯计量水价的条件,因此对居民生活用水全面实施阶梯水价。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5号)的规定,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可分为三级,级差为1:1.5:3。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的第一级水量,按照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原则制定,按基本水价计收水费;第二级水量,根据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原则制定,按基本水价的1.5倍计收水费;第三级水量,根据市场价格满足特殊需要的原则制定,按基本水价3倍计收水费。
根据大方镇居民用水的实际情况,拟确定每户每月用水量基数为:第一级水量30立方米(含)及以下;第二级水量31-40立方米(含)以内;第三级水量40立方米以上。以上为用水人口4人及以下的阶梯水价水量基数,超过4人的,每增加一人,阶梯水价水量基数相应增加7立方米。
阶梯式计量水价计算公式如下:
阶梯式计量水价=第一级水价×第一级水量基数+第二级水价×第二级水量基数+第三级水价×第三级水量基数。
(四)用水优惠政策
对烈属、孤寡老人、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相关部门核发有效证件),每户生活用水在30立方米范围内,按居民第一阶梯水价的60%计收,超出部分按第一阶梯水价计收。
5、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6号)第十三条“水资源费指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所支付的水资源有偿使用费。”水资源费计入城镇供水定价成本。水资源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随国家政策而调整,经营企业不可控。为理顺水价与水资源的关系,建立水价与水资源费联动机制。当水资源费调整变动时,按规定权限审批执行,不再另行召开价格听证会。
三、成本费用测算结果
供水总成本预计:306261元;有效供水总量预计:187254M3。
单位供水定价成本预计:1.64元/M3。
四、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一)听证会参加人(排名不分先后):杨小锋、何深海、严英祥、林小丽、刘伟健、谭丽萍、卢海清、黄沛兰、杨星流、程韵、杨胜德
(二)听证人
陈俊凡、杨建芬、何嘉颖
郁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