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机动车所有人:
为消除报废车上路行驶带来的安全隐患,提高车辆报废率,减少群众来回跑动办理车辆报废或灭失手续,郁南交警大队将会同郁南邮政分公司、金属回收公司推出“群众申请,警企联动,上门收车,委托代办”的便民措施,郁南县各镇以村(居)委为单位,集中收集报废机动车信息,由村(居)委干部联系邮政公司或金属回收公司,由交警大队安排时间统一上门办理车辆报废或灭失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报废车,《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特别提醒:如果驾驶报废摩托车,对于持有A、B、C、D、E等多种驾驶资格的驾驶人,被吊销的将是你的A、B、C、D、E等全部驾驶资格,而不只吊销你的D或E驾驶资格。
郁南交警提醒广大车主提前关注车辆的报废期限,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群众切勿驾乘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出行,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咨询电话:车管所0766-7333006
邮政分公司0766-7593258
郁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