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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云浮市郁南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220071808411/2024-00061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郁南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4-08-14
名称: 【夏季行动】郁南“鬼火少年”被查处曝光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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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行动】郁南“鬼火少年”被查处曝光

发布日期:2024-08-15  浏览次数:-

网络用语

“鬼火少年”

特指那些

喜欢驾驶改装电摩飙车炫技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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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少年不但无视交通法律法规

未佩戴安全头盔

在车流中随意穿梭、逆行

甚至频繁做出“翘头”等危险行为

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抛之脑后

民警立即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进行调查,最终在都城镇某路段查获这辆


违法曝光

  8月5日,郁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联合辖区派出所在都城镇某路段查获一辆非法改装电动车。经查,驾驶员何某某为未成年人,为追求刺激,便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车在道路飚车行驶。

  民警依法对其无证驾驶、不戴头盔、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批评教育。何某某也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写下检讨书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保证日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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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安全须知

电动自行车应当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人应当年满16周岁以上,已满16周岁且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

  (二)遵守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

  (三)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应当按照本省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四)行驶中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载人载物应当符合规定;

  (五)电动自行车实行右侧通行,不得逆行;有施划非机动车道的,应该在道内行驶;没有施划非机动车道的,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1.5米的范围内行驶;

  (六)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制动、鸣号、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备性能要求;

  (七)悬挂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同时随车携带电动自行车行驶证;

  (八)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开启转向灯;超车时提前开启左转向灯或者鸣喇叭,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

  (九)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应当与前方和相邻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行驶时应当注意避让行人;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规定。

郁南公安交警提醒您

孩子是一个家庭的未来和希望

在公安交管部门严查严处的同时

也请广大家长一定要切实尽到监护责任

避免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