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郁南县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郁南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拟确认钟木清同志的见义勇为行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需要反映的,请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郁南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66-7596763
联系地址: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锦绣路11号郁南县公安局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邮政编码:527199。
联系人:何警官
附件:钟木清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郁南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
钟木清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钟木清,男,汉族,43岁,居住于云浮市郁南县平台镇次步村委罗埌村80号。
2024年10月5日下午5时许,居民蔡某、陈某两家结伴在白木沙滩游玩。陈某10岁的女儿不慎落水,陈某和蔡某心急如焚,匆忙上前营救。但他们水性不佳,不仅未能将陈某女儿救起,连同蔡某自己也在离岸约5米处陷入溺水险境。在附近烧烤的钟木清听到呼救声,毫不犹豫地扔下手中的烤具,飞奔至现场,纵身一跃跳入水中,迅速将正在下沉的蔡某救上岸。紧接着,其他热心群众递来救生圈,他毫不迟疑地带着救生圈再度跃入水中,朝着离岸边约 30 米外的陈某女儿奋力游去。凭借着无畏的勇气和顽强的毅力,钟木清最终成功将二人全部救上岸,随后,钟木清救人后未留姓名便悄然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