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26日09时许,驾驶人谢某龙驾驶桂A****6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郁南县建城镇368省道86KM+500M路段,靠右停车后再左转弯越过道路中心线驶出左侧路外时,与后方同向行驶由驾驶人杨某海驾驶的桂R****C号牌二轮摩托车(载覃某媚)发生碰撞,造成杨某海、覃某媚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驾驶人谢某龙驾驶机动车左转弯驶入、驶出道路时,疏于观察路面车辆情况,未让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 驾驶人杨某海驾驶机动车行经容易发生危险的村庄路段时,未注意观察路面车辆情况,及时降低行驶速度、保持安全车速,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
#五大曝光#郁南交警十二月交通事故警示案例之四
发布日期:2024-12-11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