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郁南县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郁南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拟确认陈永锦、张国文等同志的见义勇为行为。现就陈永锦、张国文等同志的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需要反映的,请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郁南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66-7596763
联系地址: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锦绣路11号郁南县公安局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邮政编码:527199。
联系人:何警官;
附件:1.陈永锦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2.张国文、昌金梅、傳家祥、万志源、谢清文、余永枝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郁南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
陈永锦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陈永锦,男,汉族,59岁,居住于云浮市郁南县大湾镇前进村。
2025年3月27日正午12时,当时天气炎热,正处于防火期,位于郁南县大湾镇前进村水轮泵站旁边,靠着山边的一个村民自主搭建的小型养殖棚发生一起火情。此时离养殖场十多米远的餐馆老板陈永锦听到外面的呼喊声后,急忙跑出来查看情况,陈永锦看见村民的养殖棚正燃烧着熊熊大火,立刻从店铺里接好水管出来,上前进行救火;陈永锦拉着水管顶着呛鼻浓烟、迎着高温热焰赶到养殖棚着火点侧上方,手握水管直击火场核心控制火情,在火势即将蔓延到山边竹林时,他马上对竹林周边进行灭火浇湿,防止火势蔓延至后山,而后山距离着火点约30米处有一座变电器和麒麟山公园,山上树木茂盛、植被干燥,陈永锦一直在现场坚持压制火势,直至消防部门到场处置时,火情已得到了有效控制。
附件2
张国文、昌金梅、傳家祥、万志源、谢清文、余永枝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2025年4月11日下午,位于G234国道连滩大道122号门前路段,一辆小型轿车失控侧翻发生事故,小轿车车顶受损变形,前挡风玻璃碎裂,发动机舱冒出白烟,现场弥漫着浓烈的汽油味。车内有一名驾驶员因撞击导致身体多处受伤,呈蜷缩状态被困驾驶室,车门因机械变形无法正常开启。快递员张国文等六名同志在执行配送任务途中发现险情后,立即暂停配送工作,在道路周边设置了临时警示标志疏导交通,在确认小轿车无明火风险后,采用“三点支撑法”撬开车门,使用工作服对伤者头颈部进行临时固定保护,通过协同托举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随后拨打了110、120报警电话,张国文等六人直到救护车及交警到场开展工作后才放心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