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云浮市郁南县建城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22007181369N/2023-00006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郁南县建城镇 成文日期: 2023-01-20
名称: 郁南县建城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20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郁南县建城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建城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郁南县建城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郁南县建城镇中山路41号,邮编:527135 电话:0766-7878223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建城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委、县政府积极推进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建设,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监督权、知情权和表达权,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信息公开职能作用,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持续做好测评整改、信息报送等常态化工作任务,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健全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一是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综合办公室成员及有关部门的信息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抓信息的收集、梳理和上传,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专门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村(社区)级机构,完善公开网络,要求各村(社区)由专人负责村务公开工作,做到公开内容更新及时,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符合群众要求,符合当前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二)健全监督制度,落实工作。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建城镇实际,继续完善《建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二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镇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审查。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后第一时间上网发布,同时严格按照保密法对政府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多样。

        (三)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一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布;二是通过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其中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累计61条;对工作动态、财政信息、政策法规等信息进行及时公开。 三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2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四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2年度,建城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建城镇继续严格按照《条例》及省、市、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所提升。但是,我们不能仅满足于此,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全面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程序性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对此,我们将根据《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继续着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切实增强公开效果,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单位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