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郁南县中医药(南药)产业人才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县中医药(南药)产业人才的引进、培育,推动我县中医药(南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郁南县中医药(南药)产业人才项目实施方案(试行)》(郁委人才〔2023〕2 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郁南县中医药(南药)产业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情况良好,且无重大违法行为、科研诚信失信记录的县内企业。
(二)同一项目(引进对象)已获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类别
本年度中医药(南药)产业人才项目分2个类别申报:中医药(南药)产业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和中医药(南药)产业企业科技特派员补助专项。中医药(南药)产业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以人才引进+科研课题的方式申报遴选,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
(一)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人才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申报。
(二)申报单位要慎重填写申报书的内容,如获批立项,申报书中的有关内容(如人员、配套资金、经济指标、技术指标等)一般不予变更,并作为立项后签订项目任务书的指标。
三、申报条件
(一)县创新创业团队
县内以中医药(南药)生产、加工、销 售等运营为主体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引进的,掌握中医药(南药)产业领域“卡脖子技术”或拥有中医药(南药)相关知识产权,能较大程度推动我县中医药(南药)产业技术创新的县创新创业团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团队应包括 1 名负责人和不少于 2 名核心成员,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团队成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占比不少于 30%。
2.团队成员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团队负责人或至少 1 名核心成员,引进前一般应是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工作具有相当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是在国内外企业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1 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且前期应在中医药(南药)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较好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
3.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拥有知识产权,具有行业一流水平,技术成熟并已进入产业化阶段,能较大程度推动我县中医药(南药)产业技术创新。团队成员在技术、应用、产业化等环节有关联性,具备达到创新创业目标的完整创新链。
4.引进的县创新创业团队不少于 1 名核心成员全职在郁南工作。其他团队成员在郁南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 1 个月。
5.团队引进企业经营运行状况良好,且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研发组织完备,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一般应高于2%,为团队从事的项目配足科研资金,提供相关研发设备,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为团队成员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团队引进企业还应具备中医药(南药)研究实践基础,或在攻关的技术方向上拥有国际、国内先进技术成果,具备创新创业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6.县创新创业团队是关联企业派出的,引进时必须转移创新技术成果在郁南应用或带动新产品在郁南生产,且近两年或引进后承诺 2 年内该技术成果应用投入或产值不少于 2000 万元,派驻期间研究成果归属引进企业。
7.2021年1月1日后引进的县创新创业团队可参与申报。
(二)县企业科技特派员
县企业科技特派员是指我县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从高校、科研院所中柔性引进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研人员。同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1.具有扎实的行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工作责任心,经所在单位同意派驻并愿意到企业承担科技研发工作。
2.承担种植、加工、生产工艺改进、创新管理与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等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科研工作,或帮助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相关研发平台。
3.采用“柔性引进”方式,企业与科技特派员签订协议并约定派驻时间和期限,以 2 年为一个派驻周期。科技特派员可根据自身工作任务、派驻企业需求及企业生产实际,灵活掌握服务时间,原则上 2 年派驻周期内累计派驻时间不少于 30 天。
4.2023年1月1日之后柔性引进的该类人才可参与申报。
(三)其他条件
1. 引进的中医药(南药)产业创新创业团队在项目申报前已入职申报单位的,首次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在2021年1月1日后。引进的人才为意向引进的,须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加入申报单位,与该单位签订3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入选本方案的县创新创业团队全职在郁南工作的成员,须辞去县外兼任的所有职务,并承诺全职在郁南工作不少于3年,在郁南县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不满3年的,按原渠道全额退回资助(补贴)资金。
2.已获得市、县相关政策方案评选的,不得申报。
3.申报本方案人才项目对我县相关领域有特殊贡献或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国内外有较大学术影响的,可不受年龄、学历、工作经历限制。
4.申报人不能同时申报县创新创业团队、县企业科技特派员,只能选其中一项申报。
5.县创新创业团队获得本方案资助的资金,60%须用于科研经费,参照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使用,40%由受资助团队自主使用。
6.入选人才享受的政策待遇与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可叠加实施;与我县现行人才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7.在单位工作时间的考核,全职引进的,以劳动合同、人事工资证明、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等为准;兼职引进的,以合作协议、在岗证明、人事工资证明、纳税证明、差旅费等为准。
四、申报时间、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为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纸质申报的方式,申报人可到郁南县科学技术局网站下载获取申报通知,并按申报类别选择填写相应的申报书,准备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网站链接:http://www.gdyunan.gov.cn/yfynkjj/gkmlpt/index#1693。
五、扶持措施
(一)入选县创新创业团队给予 80 万元资助,一次性发放。
(二)县企业科技特派员每人给予 6 万元资助,分两年发放。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按申报类别选择填写并提交:《郁南县中医药(南药)产业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附件1)、《郁南县中医药(南药)产业企业科技特派员补助申请表》(附件2)。
(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下同),一般应包括:
1.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明;
2.引进人才与申报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意向聘用合同、合作协议(需明确每年在申报单位累计工作时间);
3.申报人现任职务证明材料;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如: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新药生产许可、成果鉴定报告、成果登记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等;
6.主持或参与过的重点科研项目(国内外重点科研项目、关键技术应用项目)证明材料;
7.全职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在岗证明(工资证明、所得税证明等),未签订合同的,需提交承诺书并在立项3个月内签订合同。
(三)材料报送要求。纸质与电子版材料同时报送,申报单位须将填写好的申报书连同相关附件证明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以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为邮件主题发送电子邮箱:ynkjjywg@163.com;纸质材料(一式6份)签章后于12月31日前报送县科技局。
七、监督管理
(一)项目承担单位需在每年12月底向县科技局提交项目当年的工作总结报告,县科技局将采取查核书面材料与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及格的需整改落实。
(二)县科技局对创新创业团队工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县创新创业团队资助资金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严禁虚报、冒领、贪污、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放的财政资金,通报有关部门,并将其列入严重失信记录名单实施联合惩戒,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相关财政补贴,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科技成果与生产力促进股 叶锡锋,7592703
附件:1.郁南县中医药(南药)产业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书.wps
2.郁南县中医药(南药)产业企业科技特派员补助申请表.wps
3.郁南县2023年中医药(南药)产业企业科技特派员协议.doc
郁南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