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力以赴做好典型县镇村规划,支撑“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不断走深走实的通知》,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的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的进行,特制定《郁南县连滩镇村庄规划优化提升(2023-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现将《规划》中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件
郁南县人民政府关于《郁南县南连滩镇逍遥村村庄规划优化提升(2023-2035年)》的批复(郁府函〔2024〕9号)。
二、批准时间
2024年3月14日。
三、方案情况
(一)规划范围
项目位于郁南县连滩镇逍遥村行政村域范围,下辖“逍遥口、彭寨、合水、白银、大坪、白芒、迳心”7个自然村,总规划区国土面积2185.73公顷。
(二)规划定位及空间格局
以逍遥谷、逍遥河和森林景观为特色,发展主题种植园、百草羊 养殖、逍遥谷休闲度假等产业,将逍遥村建设为生态舒适、美丽宜居、充满活力的高品质生态休闲旅游示范村,打造集乡村休闲、农旅体验和康养度假等融为一 体的农旅康养体验基地。
规划构建“一廊一带一心四片区一节点”空间格局。
一廊:生态休闲景观廊;
一带:农业休闲风貌带;
一心:休闲服务中心;
一节点:村公服中心节点;
四片区:包括北部生态农业发展区、西部生态休闲经济区,南部康养生态休闲区,中部村庄建设发展区、村民居住生活区域。
(三)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2185.73公顷。其中,耕地103.27公顷、园地73.67公顷、林地1872.38公顷、草地8.5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2.96公顷、村庄用地32.13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56.51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37公顷、陆地水域33.52公顷、其他土地1.42公顷。
(四)各类建设建设用地开发强度指标
宅基地用地容积率控制上限控制为1.5,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上限16m,绿地率≥25%;
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控制上限控制为1.8,建筑密度≤60%,建筑高度上限30m,绿地率≥30%;
娱乐服务业用地容积率控制上限控制为1.8,建筑密度≤60%,建筑高度上限24m,绿地率≥30%;
工业、采矿用地的容积率下限控制为1.0-1.5,建筑密度≥30%-60%,建筑高度上限24m,绿地率≤20%。
公用设施等其他用地容积率、建筑高度应符合国家、省的相关技术规定。
(五)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村内主干道路红线为4-8米;村道是接通至村民住宅的次级道路宽度为3-5米。
结合现状空地,在靠近村委、大坪广场、逍遥谷入口规划3处停车场,用地面积分别约为0.02公顷、0.12公顷和0.35公顷。根竹、白银和彭寨新增广场和活动场所,兼容设置停车位,新增用地面积共约0.2公顷。
(六)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现状保留15处公共服务设施,分别为1处村委会、1处综合服务站(结合村委设置)、1处卫生站、1处小学、2处快递服务网点,2处文化活动广场(大坪自然村、迳心自然村)、3处文化室(迳心自然村、合水自然村、逍遥口自然村)、4处便民商店。
规划近期新增服务设施12处,分别为1处养老中心,1处幼儿园(结合小学设施),2处社区公园(白银自然村、逍遥口自然村),面积约0.13公顷;1文化室(白银自然村),面积约0.02公顷;3处文化活动广场(根竹、白银、彭寨),面积0.2公顷;3处健身活动场地(根竹、白银、逍遥口),面积0.03公顷,1处篮球场,0.03公顷,位于彭寨。
村庄公共空间和设施,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七)村民建房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村民建房管理要求。宅基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每户宅基地用地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每户建筑面积不超过36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建筑高度不超过16米。
不得在本次规划的村庄建设边界外新建住房,新建住房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或村内其它空闲地。不得擅自改变宅基地用途,不得将农民住房改为工厂。不得未批先建。
房屋建筑样式应按照县和村庄建设风貌指引要求设计报批。
特此公告。
附件:
01 区域位置图
02 规划范围
03 规划结构图
04 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05 耕地布局规划图
06 道路交通规划图
07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08 空间管制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