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郁南县千官镇的陈先生忧心忡忡地走进郁南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股的办公室:“同志,你们得帮帮我啊,我干这个工程总共才有4000元收入,现在却被罚了5000元!”原来,陈先生承包了当地一所小学跑道升级改造工程,负责余泥渣土清运工作,按计划应将全部渣土运输到某鱼塘进行填土,但因降雨导致路面泥泞无法前往目的地,陈先生只得把最后两车渣土临时堆放于濂清河桥边,岂料当晚特发暴雨,部分渣土被冲刷到河道内。翌日,陈先生即收到当地执法部门发出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随后陈先生立即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渣土进行清理,并于当天下午18时完成清理工作,共清出6立方米渣土。后陈先生因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渣土的行为被作出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陈先生对该处罚决定不服,遂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经审查,承办人员认为陈先生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系初次违法,符合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经与被申请人充分沟通,详细分析案件具体事实及违法行为的性质,被申请人决定撤销涉案行政处罚,行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太感谢了,这下我可以安心过大年咯!”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后,陈先生喜不自禁地说道。
过去一年,郁南县司法局始终立足于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效果导向,聚集争议焦点,努力显温度、破难题、解心结。2025年,该局将持续深耕行政复议调解领域,打破机械办案思维,完善行政复议调解机制,提升行政复议调解能力,以专业化践行“复议为民”初心宗旨,用行政复议小杠杆撬动更多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努力打通行政复议便民利民“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