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郁南县都城镇江滨中路14号,邮编:52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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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哈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新型环保型真空镀膜材料、光固化丙烯酸树脂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哈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大湾镇大湾工业园区B06-1F |
环评机构 | 广东臻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哈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新型环保型真空镀膜材料、光固化丙烯酸树脂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选址于广东省云浮市郁南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湾片区)B06-1-F地块,项目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1°37′29.642",北纬22°50′37.324"。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7944.65m2,总建筑面积为21226.13m2,项目总投资14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项目年产树脂材料980t、涂料13480t、色浆40t,稀释剂150t和开稀水350t。项目主要包括一栋综合楼、一栋研发楼、两栋甲类厂房、一栋丙类仓库、一栋甲类仓库A、一栋甲类仓库B、一栋甲类仓库C,一栋工程房、一个容积为970m3的甲类罐区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投料产生的颗粒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丙烯酸、甲醇、苯系物、氨;储罐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研发楼试验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尾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工艺废气经密闭生产设备的固定排放管直接与风管直接连接收集,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储罐固定排放口与风管直接连接收集,均引至沸石转轮+催化燃烧(CO)装置处理达标后,经DA001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及苯系物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甲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投料粉尘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2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研发楼喷漆房原料调配、喷漆产生的废气经全密闭车间负压抽风引至“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研发楼UV自动线废气经全密闭车间负压抽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引至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尾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厂界废气颗粒物、甲醇、非甲烷总烃、甲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中第 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限值要求。 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 B.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较严值。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包括员工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郁南县大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过滤)预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池(沉淀过滤)预处理后,均排入郁南县大湾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罗定江。 项目出水水质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中表4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郁南县大湾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值;郁南县大湾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两者取其严者)。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和距离衰减等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 4、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纯水制备损耗品、布袋除尘灰尘、废布袋等;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滤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材料、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实验室废弃物、废过滤网、废涂料、废涂料沉渣、喷漆柜废水、废分子筛、实验室废液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交由资源综合利用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外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项目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5、地下水、土壤环境 本项目厂区全面实施硬底化,结合拟建工程总平面布置情况,将场地分为重点防渗区(甲类仓库、储罐区、危废暂存间、污水预处理池、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一般防渗区(生产区域)和简单防渗区(综合楼、科研楼、公用工程房)分别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并铺设好污水收集管道,因此项目不存在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途径,不会对地下水、土壤产生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