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郁南县都城镇江滨中路14号,邮编:52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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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郁南县绿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属废料和碎屑塑料加工处理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郁南县绿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郁南县桂圩镇桂圩村委会龙岗村民小组办冲冲坑山地上的房屋 |
环评机构 | 东莞启霖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金属废料和碎屑塑料加工处理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选址于位于云浮市郁南县桂圩镇桂圩村委会龙岗村民小组办冲冲坑山地上的房屋,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11度30分37.009秒,北纬23度12分23.425秒。 项目占地面积为4700m2,建筑面积为4700m2。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主要收集、筛选机动车拆解产生的不含油的零部件,包括金属类和非金属类一般固废,收集、筛选一般固废4800t/a,主要优先回收云浮市机动车拆解场所的一般固废,其中筛选出废塑料1000t/a,废钢铁3000t/a,废有色金属800t/a,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收集及转运,也不涉及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的收集、暂存、 转运及处置。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在厂区住宿,不在厂内就餐。每天一班制,工作8个小时,年工作3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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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装卸工序扬尘;滚筒筛工序粉尘;原辅料存放及自建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恶臭废气。 项目装卸扬尘、滚筒筛筛分粉尘产生量较少,通过喷雾抑尘后无组织排放;原辅料存放及自建污水处理装置所在区域加强通风,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粉尘(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员工生活污水、水选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其中,水选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隔油隔渣+调节+气浮+絮凝沉淀+生物接触氧化,处理能力:60m3/d)处理后全部回用水选工序,不外排,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洗涤用水标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回用作物料装卸喷洒抑尘用水,不外排,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用水标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和距离衰减等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营运期东面、北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南面、西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砂石、废玻璃、废木头、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危险固废主要为自建污水处理系统浮渣、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交由资源综合利用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外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项目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5、地下水、土壤环境 本项目厂区全面实施硬底化,结合拟建工程总平面布置情况,分区域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并铺设好污水收集管道,因此项目不存在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途径,不会对地下水、土壤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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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