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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郁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22007180745P/2025-00062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郁南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7-21
名称: 关于中气(广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6800 万支气雾剂和 7200 吨水性清洁用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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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气(广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6800 万支气雾剂和 7200 吨水性清洁用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1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报批形式

审批结果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日期

环评单位

中气(广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6800 万支气雾剂和 7200 吨水性清洁用品建设项目

中气(广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云浮市郁南县大湾镇大湾工业园区 BD6-1-E-1 地块

报告表

同意建设

关于中气(广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6800 万支气雾剂和 7200 吨水性清洁用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云环(郁南)审〔2025〕7号

2025.7.9

云浮市金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