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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云浮市郁南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220071810356/2025-00045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郁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7-18
名称: 郁南县水务局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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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水务局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5-07-18  浏览次数:-


中电建(云浮)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718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广东省郁南县桂圩镇冲旺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变质砂岩矿项目长胶廊道物流枢纽系统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结合技术审查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审批事项如下:

一、工程方案

广东省郁南县桂圩镇冲旺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变质砂岩矿项长胶廊道物流枢纽系统工程位于郁南县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长距离运输廊道长度20.942km,以及取水泵站一座。

(一)长距离运输廊道工程起点位于郁南县桂圩镇冲三村附近矿山侧加工系统,终点位于建城镇埇坑三村附近码头侧加工系统,总长约20.942km,设计采用隧道+明线的布置方案,其中隧道13段,总长约15.585km,明线总长5.357km。廊道枢纽物流系统工程中途经过桂圩镇平权村、建城镇西镇村五里亭、建城镇永同村附近,并采用架空的封闭式桁架通廊和支架型式分别跨越桂河、建城河和宝珠河。

(二)长距离运输廊道跨越河道情况:1.跨越桂河段:跨河廊道长度为63m,廊道宽度为6.25m,共两跨,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一座桁架支腿,桁架支腿采用H型钢加工制作,截面宽1m2、跨越建城河段;跨越河道长度为108m,廊道宽度为6.25m,共三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两座桁架支腿,桁架支腿采用H型钢加工制作,左岸H型钢截面为0.4m,右岸H型钢截面为0.29m3、跨越宝珠河段:跨越河道长度为336m,廊道宽度为6.25m,共八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七座桁架支腿,桁架支腿采用H型钢加工制作,由河道左岸至右岸第257座桁架支腿H型钢截面宽0.3m,其余桁架支腿H型钢截面宽0.65m

(三)拟建取水泵站一座。取水泵站位于桂圩镇勿坦村附近桂河的左岸,取水泵房主要由进水孔、格栅、进水间、格网、吸水间和泵房等组成,取水泵数量共3台(2用一备),单泵取水流量为125m³/h,总取水规模为250m³/h,设计扬程为150m

(四)在设计洪水频率的水位下,廊道跨越桂河(P10%)、建城河(P10%)和宝珠河(P5%)最大面积阻水比分别为4.0%6.84%5.47%,取水泵站在十年一遇的洪水频率的设计洪水为下,其工程最大面积阻水比为5.47%。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空间面积共计2747.8m²,其中廊道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空间面积2699.84m²,泵站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空间面积47.94m²。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各主要控制点坐标详见下表。

工程主要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控制点

坐标

控制点

坐标

X

Y

X

Y

跨桂河

G1

546015.926

2559152.369


B18

558286.180

2562832.626

G2

546013.309

2559146.690

B19

558285.326

2562839.995

跨建城河

J1

554835.071

2557908.922

B20

558289.283

2562835.158

J2

554834.822

2557902.678

B21

558316.534

2562865.075

J3

554875.541

2557907.313

B22

558320.416

2562860.176

J4

554875.294

2557901.070

取水泵站

Q1

545754.131

2559143.603

J5

554878.541

2557907.187

Q2

545753.831

2559140.819

J6

554878.293

2557900.944

Q3

545756.217

2559140.562

J7

554918.809

2557905.580

Q4

545755.612

2559134.953

J8

554918.560

2557899.334

Q5

545758.390

2559134.595



跨宝珠河

B1

558095.262

2562671.333

Q6

545759.001

2559140.262

B2

558099.610

2562666.838

Q7

545761.387

2559140.005

B3

558124.231

2562698.945

Q8

545761.687

2559142.789

B4

558128.509

2562694.389

Q9

545755.035

2559142.198

B5

558127.147

2562701.684

Q10

545757.801

2559167.856

B6

558131.425

2562697.133

Q11

545757.620

2559141.920

B7

558156.513

2562728.873

Q12

545760.386

2559167.578

B8

558160.730

2562724.256

Q13

545760.205

2559141.641

B9

558187.749

2562757.001

Q14

545762.971

2559167.299

B10

558191.899

2562752.328

Q15

545769.290

2559170.342

B11

558217.860

2562783.372

Q16

545777.903

2559165.200

B12

558221.944

2562778.641

Q17

545941.612

2559175.736

B13

558220.883

2562786.000

Q18

545756.437

2559172.934

B14

558224.973

2562781.275

Q19

545768.667

2559171.616

B15

558251.387

2562811.936

Q20

545755.762

2559166.671

B16

558255.405

2562807.154

Q21

545767.991

2559165.353

B17

558282.227

2562837.474





二、防治与补救措施

(一)距两岸坡脚较近的廊道桁架支腿,易引起近岸水流动力条件变化,你公司应对廊道所在河段及其上、下游各10米范围内岸坡采用工程措施进行加固防护。

(二)由于工程跨汛期施工,施工期间应尽量优化施工方案,缩短工期,减小施工建筑物阻水面积,以利行洪。你公司需制定施工期安全度汛预案和防洪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

(三)施工期应尽量减少机械震动、重型机械设备搬运等对岸坡的扰动和破坏,防止基坑开挖造成对坡脚的破坏。如施工对岸坡局部造成损坏,要及时修复和加固。施工期间,岸坡禁止堆放机械设备、施工材料和杂物,应保持防汛抢险通道通畅。

(四)施工期间应做好水环境保护措施,不得向河道内排放未经处理达标的废水、污水,不得向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余泥废料等建筑垃圾。施工完成后,施工弃渣应及时、妥善、彻底清理以恢复河道原有地貌,不得影响河道岸坡的安全。

三、其他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条规定,建设项目开工前,你公司必须将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报我局核准,同时将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安排报送我局备案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八条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开工后,你公司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建设方案和施工安排落实好相关措施,并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八条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你公司应在该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我局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四)工程运行期间,你公司应负责对该河段冲淤及进行观测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我局;要保持河岸防汛抢险通道的畅通,工程的运行管理必须服从我局和三防指挥部门的防洪管理和统一调度。

(五)涉及其他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由你公司负责解决。

(六)涉及工程建设方案作重大修改的,如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作较大变动时,需经我局同意。你公司申请的广东省郁南县桂圩镇冲旺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变质砂岩矿项长胶廊道物流枢纽系统工程建设方案审批自我局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我局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郁南县水务局

2025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