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县城镇燃气安全防范工作,2023年11月15日,县安委办组织县住建、公安、应急、交通、消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开展城镇燃气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在行动部署会议上,县安委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潘锦钦同志传达了县委县政府对本次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并作了动员讲话,强调参加本次行动的同志们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全力筑牢燃气安全“防火墙”。

专项行动中,检查组对县内各类燃气经营场所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燃气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情况,是否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齐配全并保持完好有效等。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各场所负责人要强化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管理,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县安委办将继续深入推进全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禁充装、销售过期不合格气瓶和黑气瓶,从气瓶充装的源头环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