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革命文物是红色文化的重要物质载体,是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凝聚奋进力量的宝贵财富。按照《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核定公布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办革函〔2025〕1226号)《广东省文物局转发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核定公布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粤文物函〔2025〕268号)相关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工作部署,我县严格对标名录核定规范,精准核定革命文物、摸清红色资源家底,结合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最新成果,现将中共郁南县委旧址、桂河书院、郁南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共三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核定公布为郁南县第三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
特此通知。
附件:郁南县第三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
郁南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6月3日
附件
郁南县第三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445322020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