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关于云霄水库实施禁渔制度的通告
【县政府函件】
郁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郁南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告(郁府函〔2021〕54号)
郁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郁南县国家三级古树名木名单的通告(郁府函〔2021〕60号)
郁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郁南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郁府函〔2021〕62号)
【县政府办公室函件】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郁府办函〔2021〕144号)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编制计划的通知(郁府办函〔2021〕145号)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2021年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实施方案的通知(郁府办函〔2021〕156号)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进一步加强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郁府办函〔2021〕164号)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开展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郁府办函〔2021〕203号)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郁府办函〔2021〕204号)
【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于郁南县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惠政策的公告(郁交〔2021〕101号)
【人事任免】
县政府2021年10月-12月人事任免
为有效保护和改善云霄水库水源地水质,我县将向云霄水库投放大头鱼、鳊鱼、鲮鱼等鱼类,利用鱼类净化库区浮游生物,防止藻类和富营养化现象,增强水库自净能力,进一步改善水库生态环境,确保水质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云霄水库实施禁渔制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云霄水库属于禁渔区。
二、从即日起,未经批准,禁止在云霄水库水域内垂钓及捕捞作业。
三、在上述禁渔区内,因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等活动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阻碍渔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严重违反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郁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6日
郁府函〔2021〕54号
为推进我县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1〕2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存在问题整改的函》(粤建节函〔2021〕430号)有关规定,经普查建档、征求意见以及专家论证等程序,确定12处建筑为郁南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郁南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
郁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
郁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郁南县国家三级古树名木名单的通告
郁府函〔2021〕60号
为全面摸清和掌握我县古树名木资源状况,切实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一轮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建档工作的通知》(粤绿〔2016〕1号)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全县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并建立了科学系统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系统。
经调查统计,全县树龄在100至300年的国家三级古树名木共475株,主要为荔枝、樟和榕树等。现向社会公布《郁南县国家三级古树名木名单》。请各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单位及广大群众认真履行有关规定,对公布的古树名木进行有效保护及管理。
特此通告。
附件:郁南县国家三级古树名木名单
郁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
注:因篇幅有限,附件《郁南县国家三级古树名木名单》此略,详情请登录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文件”栏目(http://www.gdyunan.gov.cn/ynxrmzf/zwgk/zfwjcx/index.html)查阅。
郁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郁南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郁府函〔2021〕6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郁南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市场监管局反映。
郁南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
注:因篇幅有限,《郁南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此略,详情请登录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文件”栏目(http://www.gdyunan.gov.cn/ynxrmzf/zwgk/zfwjcx/index.html)查阅。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
郁府办函〔2021〕14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郁南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郁南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编制计划的通知
郁府办函〔2021〕1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前瞻性、指导性和计划性,进一步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推进依法行政,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郁南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编制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一)一般程序要求。根据国家、省、市和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前要认真评估论证,全面论证制发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制定过程中,要做好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部门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等工作;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实际设置缓冲期,除发布后不立即执行将有碍规范性文件实施外,一般情况下实施日期与发布日期应当间隔30日以上,为文件执行留有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特殊程序要求。一是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属重大行政决策的,应当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二是制定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依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二、严格落实部门合法性审核责任
(一)要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责任。各部门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其内设审核机构合法性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部门集体审议。
(二)要保证审核机构合法性审核时间。各部门除为了预防、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上级机关紧急命令和决定,需要立即制定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外,合法性审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报送的文件送审稿及有关材料的完备性、规范性不符合要求的,或文件内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但未征求其意见、存在意见分歧未做协调或经协调后仍存在较大分歧的,审核机构可以退回或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或者说明情况。
三、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一)加强法制审核。县司法局要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跟踪督办,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送审工作顺利进行。各部门要加强与县司法局沟通,及时反映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进展情况,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可邀请县司法局提前介入,参与调研、协调、听证、论证、评估等工作。
(二)加强审核质效。县司法局要重点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上位法、是否有超越权限和违反程序等情况,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审查意见或建议,及时予以纠正。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司法局要互相衔接,认真履行报备职责,严格遵守报备格式和报备时限,政府规范性文件要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率、备案率、及时率。
(三)加强部门协助。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印发后,牵头起草部门要抓紧修改完善起草说明,按时提交相关的电子材料,协助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等工作。
四、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编制计划
(一)控制发文数量。严格控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数量,凡是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得重复发文;对内容相近、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一律不发,严禁照抄照搬上级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
(二)强化计划执行。对未列入2021年度计划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原则上不再发文。确因上级文件要求或者因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的,起草单位应当提出增加制定项目的申请,报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程序办理。
五、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
(一)主动做好公开发布工作。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群众知晓度的需要。组织实施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当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或报刊等多种途径公开发布,让公众广泛获取,掌握更全面更充分的政府信息。
(二)加强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或者社会舆论对政策内容可能存在理解偏差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应当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及其出台的必要性进行政策解读。组织实施部门和相关单位除了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载体上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外,还应通过报纸和网络媒体、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媒体专访、在线访谈等其他方式开展政策解读。
六、严格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考核工作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按照规定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和绩效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纪依法实施问责。
附件:郁南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编制计划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附件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2021年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实施方案的通知
郁府办函〔2021〕15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郁南县2021年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发展改革局反映。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
郁南县2021年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实施方案
2021年上半年,我县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被市通报为一级预警,节能形势十分严峻。截至2021年9月,我县全社会用电增速11.52%,其中公共服务及管理组织用电同比增长20.37%,高于全社会用电增速8.85%。非工业用电增速过快导致我县未能达到预定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为有效遏制公共机构用电增速过快,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确保我县实现2021年省市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实现非工业用电增速控制在10%以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国有企业要率先实行节能降耗措施,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工作方式,助力实现全县单位GDP能耗下降3.2%,全年能耗总量新增2万吨标准煤的目标任务。
为做好我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成立郁南县2021年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分管领导郑伟宪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刘达忠同志、县发展改革局李锦华同志为副组长,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组成人员,负责指导全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国有企业要落实节能降耗主体责任,扎实抓好本方案各项工作落实,加强本单位、本行业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节能目标责任制度和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重点加强日常用电监控,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一)县教育局负责督促全县各级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督促指导工业企业及通信行业做好非生产区用能的节能降耗工作。
(三)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大王山国家森林公园、九星湖湿地公园等自然资源景观的节能控制措施。
(四)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领域的节能降耗工作,督促指导户外广告照明和各建筑工地落实节能降耗措施。
(五)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交通领域的节能降耗工作,协调南广铁路郁南段和云梧高速公路公司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指导流通消费服务业等领域的企业做好公共照明、公共服务等节能降耗工作。
(七)县文广旅体局负责督促全县所有的旅游、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设施落实节能控制措施。
(八)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县各级医疗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县国资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国有企业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督促县亮丽路灯公司落实县城路灯严格执行限时熄灯节能降耗措施。
(十)县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抓好园区范围内的公共照明等节能降耗措施。
(十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县委、县政府(旧县委、县政府)大院,县政府饭堂,县委、县政府宿舍等管理范围内的节能降耗工作。
(十二)郁南供电局负责做好公共机构用电的电力调度,加强用电管理和统计报送工作。
(十三)各镇负责抓好辖区内各机关单位、村(社区)、企业和圩镇等公共照明等节能降耗工作。
此外,全县其他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国有企业要认真抓好本单位、本行业的节能降耗工作,确保我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降出成效。
(一)积极践行节能降耗理念。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国有企业要践行节能生产生活方式,落实节约用电措施,充分利用自然光,白天不开或少开照明用灯;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不使用计算机、复印机、空调等用电设备时应及时关闭电源;办公场所尽量不开或少开空调,夏季温度设置不低于26度,做到无人或人少时不开空调,离开提前关闭,冬季不使用取暖设备;建议少乘电梯,多走步梯,三楼以下不乘电梯。
(二)做好公共节能宣传。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活动,树牢全社会节能降碳意识,形成全社会节约能源新风尚。树立各行业、各领域节能降耗、绿色发展新理念,增强能源资源忧患意识,增强节能责任意识,引导干部职工从单位做起、从我做起,为全县广大群众节能降耗工作做好表率。
(三)推行节能绿色办公。加大节能产品、绿色产品采购力度,带头采购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产品;推广无纸化办公,少用打印机,选用双面打印或复印,提倡使用钢笔或更换笔芯循环利用。
(四)争创节约型单位。根据市下达我县的目标任务,2021年全县30%以上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为做好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国有企业要带头开展绿色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活动,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投身节能环保、绿色低碳行动。倡导公共机构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方式。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进一步加强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郁府办函〔2021〕16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郁南县进一步加强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发展改革局反映。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郁南县进一步加强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通报的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完成2021年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国家、省、市关于能耗双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把节能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切实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高水平绿色低碳发展,实现2021年全县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3.2%,能源消费总量新增控制在2万吨标准煤以内。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措施落细落实,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督察整改落实工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对重点耗能企业实行牵头领导和责任领导包企业落实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违规用能企业管理工作。深刻认识督察通报指出我县企业违规用能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我县新建项目和存量工业企业节能审查情况,对已列为违规用能项目要做好监控工作,对能耗量达到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要督促其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发现存在违规用能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完善。
(二)对高耗能企业管控措施。对我县能源消费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建立“一企一策”档案,特别是郁南鸿运水泥有限公司、广东畅利陶瓷有限公司和广东鑫国泰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公司,要实行实时用能监控管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实时跟踪全县企业用能情况,郁南供电局负责每日监控全县企业用电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馈,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三)落实县领导挂钩负责工作机制。对于我县高耗能企业和存在问题需要落实整改的项目,落实县领导挂钩负责工作机制,确保企业能源消费可控和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制度,对未办理节能审查就开工建设的项目要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对已投产的项目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所有项目在未取得能源主管部门出具节能审查前不得动工建设。
(四)落实工作职责。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9月印发了《郁南县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方案》(郁节办〔2021〕4号),明确了全县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目标和各镇、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下阶段,各镇、各有关部门务必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共同做好我县2021年能耗双控工作。
(五)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加大《全民节能降碳倡议书》宣传力度,在多方面多领域进行宣传,努力提高全县公民的节能意识。加大绿色低碳生产、生活和工作方式的宣传力度,切实降低我县非工业用电量,缓解能耗双控工作压力。
(六)加强工业领域节能措施。全县工业企业要贯彻落实有序用电措施,实行“开四停三”或更严格的生产措施。全面开展节能诊断,推进生产线节能改造和绿色化升级。加大存量“两高”项目落后产能压减力度,重点落实省、市关于陶瓷、水泥过剩产能、违法违规产能的压减工作方案,深入挖掘节能潜力,推动重点用能行业持续产能降耗。郁南供电局要结合我县实际,做好调控过程中的电力调度,严格按照有序用电要求落实企业用电调控工作。
(七)加强公共领域节能措施。全县各级公共机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坚决执行《全民节能降碳倡议书》,切实落实好节约用电工作。白天不开或少开照明用灯,充分利用自然光;计算机、复印机、空调等用电设备在不使用时应及时关闭电源(尤其是中午午休时间)。各学校、教育场所和办公场所尽量不开或少开空调,夏季温度设置不低于26度,做到无人或人少时不开空调,离开提前关闭,冬季不使用取暖设备。尽量减少电梯使用,各办公场所三层以下停用电梯。县国资中心要督促指导路灯管理公司制订县城路灯、公共照明、景观照明等相关公共设备节能控制措施并严格执行,加强公共照明设施管理,科学合理设置和使用路灯与景观照明,严控用电增速。
四、责任分工
(一)县发展改革局:充分发挥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职能,重点协调解决能耗双控预警调控方案落实中出现的问题,督导各镇、各有关单位的执行情况。加强违规用能企业后期落实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管工作。
(二)县教育局:督促指导各级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重点做好工业领域企业能耗双控预警方案落实和执行的督导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核定产能生产。重点制定出台我县陶瓷、水泥过剩产能、违法违规产能的压减工作方案,深入挖掘节能潜力。大力推动工业节能,以“两高”行业为重点,全面开展节能诊断,推进生产线节能改造和绿色化升级,降低单位产品能耗。
(四)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建筑领域能耗双控预警方案的落实和执行督导工作,推广使用绿色建筑节能工艺,指导各建筑企业落实节能降耗要求,切实遏制非工业领域用电过快增长。
(五)县交通运输局:加强与县统计局沟通衔接,做好全年交通运输能源消费指标增速调控,协调南广铁路郁南段和云梧高速公路公司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农、牧、渔业领域能源消费预警督导工作,加强本行业能耗分析与控制,提高行业增加值。
(七)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督促指导流通消费服务业等领域的企业做好公共照明、公共服务等节能降耗工作。
(八)县卫生健康局: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县统计局:每月定期做好月度能源消费统计、分析和监测,及时向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职能部门提供相关数据和分析报告。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沟通,分析我县能耗强度不降反升的问题和具体原因,提出切实具体可行的调控建议意见,并加强对各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的统计业务知识指导帮助。
(十)县国资中心:督促指导国有企业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指导县亮丽路灯公司严格执行节能降耗措施。
(十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摸清园区企业能源消费情况和动向,建立园区企业底册,跟踪企业用能情况,抓好园区范围内的公共照明等的节能降耗措施。
(十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导督促县直各单位和上级驻郁南各单位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的节能降耗工作。
(十三)县融媒体中心:加强节约用能的宣传力度,利用多种传播渠道广泛宣传节能有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十四)郁南供电局:做好预警调控过程中企业和公共机构的电力调度,督促被调控企业配合做好调控工作,加强用电管理和统计报送工作,每日监控全县企业用电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馈,落实管控措施,并列明非工用电增速等情况。
(十五)各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辖区用能企业的能耗双控预警调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迅速摸清辖区内企业和在建、拟建项目的节能审查情况,加强生产调控,督促企业落实节能措施,确保调控方案和目标任务顺利实施和落实到位。做好镇辖区内公共机构和路灯、公共照明、景观照明的用电调控工作,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压制非工用电增长过快势头。
(十六)其他单位:按职能分别制订本单位节能降耗措施,为做好全县能耗双控工作付出实际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将能耗双控和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坚决刹住能耗强度不降反升和“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势头。坚决落实好各镇的属地管理责任和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具体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坚持系统思维,加强防范各类风险。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既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又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加强能耗双控等政策宣传,最大努力争取企业支持、配合,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统筹考虑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社会稳定、金融风险等问题,积极稳妥推进“两高”违规项目分类整改处置工作,防范和化解各类社会风险。
(三)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技术改造,高标准严要求抓整改抓落实;企业要完善相关手续、淘汰落后产能,高耗能、高污染、手续不健全、经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予以暂时关停。加强自查自纠、复查复核、明察暗访等形式,重点复查复核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整改目标是否达到;落实“两高”违规项目督查考核、通报、约谈、问责等制度,将“两高”项目审批建设情况纳入属地政府督查考核范围,对审批及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落实不力、进展滞后,以及工作过程中推诿扯皮、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开展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郁府办函〔2021〕20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郁南县开展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发展改革局反映。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注:因篇幅有限,《郁南县开展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此略,详情请登录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文件”栏目(http://www.gdyunan.gov.cn/ynxrmzf/zwgk/zfwjcx/index.html)查阅。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郁府办函〔2021〕20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郁南县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县信访局)反映。
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2021〕22号)中有关“推进信访工作改革创新,加快县级‘信访超市’标准化建设”工作部署安排,确保省政府年度重点任务如期完成,根据《广东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县级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信访超市)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信联办发〔2021〕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上级有关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核心,不断完善我县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力打造“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充分整合基层治理资源,创新协同处置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打造具有郁南特色的“县级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信访超市)”,全口径排查化解群众信访诉求,推动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小”,让群众反映信访诉求“最多跑一地”,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2021年6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2021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硬件设施建设和网络系统建设并开始试运行;2021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我县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信访超市)标准化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省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工作任务,成立郁南县推进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信访超市)创建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姚家耕(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桂圩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朝辉(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傅雄华(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成 员:蔡景善(县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何汉泉(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李锦坤(县法院副院长)
卢志军(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莫星泉(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冠文(县司法局副局长)
黄子桐(县财政局副局长)
谢镇远(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信访局),负责日常工作,由傅雄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建设标准
(一)领导架构。
郁南县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由县领导姚家耕同志分管,具体负责领导、统筹、指挥全县群众来访接待、诉求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信访事项受理转办督办、公共法律服务、心理服务、帮扶救助、信访形势研判、矛盾纠纷处置指挥等信访诉求综合服务工作。日常管理由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中心主任由县信访局傅雄华同志兼任,中心副主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相关部门业务分管领导兼任。
(二)建设内容。
郁南县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面积约780平方米,预算资金约96万元,统一挂“郁南县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牌子。标准化建设内容主要有四项,包括群众来访接待大厅、综合指挥处置平台、网络系统和要素资源建设。
1.群众来访接待大厅。设置安全检查、导访分流、接待调处、综合服务等功能区。安全检查区配备安保人员和安保设施,确保来访群众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导访分流区由县信访部门工作人员进驻,负责群众来访的引导分流和咨询服务。接待调处区设置多个接待窗口或接谈室,由群众信访反映问题突出领域涉及党政部门工作人员进驻,并根据相关部门信访总量情况灵活采取常驻、轮驻、随驻等形式,对口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矛盾纠纷。综合服务区设置人民调解工作室、法律服务室、心理咨询室等,由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心理咨询、法律咨询师等第三方社会力量进驻,负责提供人民调解、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等暖心服务。对涉及面广或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实行矛盾联合调处、困难联合帮扶、问题联合解决。
2.综合指挥处置平台。由县委政法委和各镇综治中心统筹指挥,通过网络系统统筹调度基层治理各类要素资源,共同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指挥调度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网络系统。按照“全省一盘棋、信访一张网、办理一平台”理念,坚持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分级管理原则,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广泛应用新信息技术,争取由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一制定标准并立项建设,依托数字政府云平台运行。网络系统要与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有机融合,同时提供矛盾纠纷排查和诉求受理、化解、确认、监测、反馈、考核、统计分析等方面的实时化、信息化管理工具和手段,确保做到全过程监督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全态势研判展示。
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安排,县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软件建设纳入粤平安平台管理,并由省委政法委统一建设,县委政法委牵头做好跟进落实等工作。
4.要素资源。各镇依托综治中心建立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站,村(社区)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建立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流动服务点。镇综治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分别挂“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站”“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点”牌子。
充分整合和利用“两代表一委员”、网络员、综治队员、群防群治员、“五老”、义工、信息员、驻村律师、人民调解员等基层社会治理资源,联合县委政法委组建一支平安员队伍,做好辖区内群众信访诉求和矛盾纠纷排查上报和现场调解工作,实现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全覆盖”,推动群众信访诉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建立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工作激励机制,设立奖励金,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集体或个人予以奖励,调动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等多元力量参与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工作流程。
1.排查梳理。平安员队伍充分利用自身一线工作的优势,主动巡查发现矛盾纠纷或隐患。排查应做到“两个突出”:一是突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二是突出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人员、重点信访隐患当事人等重点对象。对于巡查中发现的事项,平安员能调解的及时调解,不能调解的,应及时通过系统上报。
2.登记受理。凡群众依照规定向县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或镇、村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站点提出的信访诉求,以及平安员所有上报事项,要做到“必登记、必受理、必跟进、必回复”。
3.指挥调度。对各渠道导入的诉求信息,通过系统进行分类,及时分派给相关部门办理。对本地区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做好现场调度指挥和应急处置工作。
4.处置化解。村(社区)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点对事权在本级的事项,要第一时间调处,努力将事项就地化解在村(社区)。对事权不在本级的,第一时间上报镇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站。镇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站对事权在本级的事项,要依法及时就地进行调处化解。对于事权不属于本级的,第一时间上报县级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由其协调有权处理的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县级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要及时协调处理好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
5.司法确认。对进入信访程序、经过调解达成协议的事项,可引导群众在签订调解协议的基础上,通过司法确认在线工作室,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后重复信访的,信访人的失信行为将纳入个人征信范围。
6.监测反馈。要将群众反映诉求事项处理结果及时录入系统,并答复信访人,实行群众诉求事项处理“闭环”管理。所有动态信息均实时呈现在县级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和县、镇领导工作网络终端。要对相关数据定期梳理统计,分析存在问题,研判工作形势,为我县社会治理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落实好县级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以及镇、村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站点标准化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攻坚克难,合力推进。各镇、各部门要围绕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重点抓好落实。各牵头部门对所负责工作任务要主动协调推进,各参与单位要积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加强保障,确保到位。群众诉求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工作要按照资源整合、简洁实用的原则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要加强财政预算保障,确保县级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相关的硬件建设、人员配备、技术支持、人员奖励等各个方面保障到位。
YNBG2021002
郁交〔2021〕101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根据《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郁府办函〔2021〕75号)、《关于郁南县公共汽车票价问题的批复》(郁发改价格〔2021〕11号),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及优惠政策
(一)60-69周岁的老年人,凭云浮市居民身份证(或本市有效的居住证),可到云浮市交通IC卡客户服务中心或郁南县优惠公交卡代办点(县汽车站、县城乡公共汽车公司)办理老年人交通IC卡,凭卡刷卡乘坐公共汽车享受票价五折优惠政策。
(二)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老年人,凭云浮市居民身份证(或本市有效的居住证),可到云浮市交通IC卡客户服务中心或郁南县优惠公交卡代办点(县汽车站、县城乡公共汽车公司)办理老年人交通IC卡,凭卡刷卡乘坐公共汽车享受免费乘车优惠政策。
二、老年人交通IC卡办理程序
(一)办理老年人交通IC卡需提交的资料。
我县的老年人交通IC卡由云浮市岭云一卡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统一办理。需要办理老年人交通IC卡的老年人可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本市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交到云浮市交通IC卡客户服务中心或郁南县优惠公交卡代办点办理制卡,同时交纳相关费用。
(二)IC卡的费用。
办理老年人交通IC卡需支付工本费,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岭南通卡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发价格函〔2017〕4232号)文件规定,老年人交通IC卡工本费为15元/张,老年人首次办卡优惠价10元/张。此工本费不包含照相费、代办服务费等其他费用。
(三)IC卡的管理。
1.卡片使用。老年人交通IC卡印有老年人相片、姓名等基本资料,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他人。
2.遗失补办。如老年人交通IC卡遗失,持卡人(或授权委托人)可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云浮市交通IC卡客户服务中心或郁南县优惠公交卡代办点办理挂失手续,卡片补办完毕可凭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新卡。原卡挂失后即纳入黑名单,不能再行使用。
3.故障卡处理。持卡人在使用中如出现故障,可持卡片、本人居民身份证与云浮市交通IC卡客户服务中心或郁南县优惠公交卡代办点联系,如属卡片质量问题,则免费更换补卡;如属人为因素造成卡片损坏,则需交纳工本费补办。
4.老年人交通IC卡片年审。老年人交通IC卡每年度审验一次,持卡人(或授权委托人)到云浮市交通IC卡客户服务中心或郁南县优惠公交卡代办点办理年审,并将审查结果报相关部门备案。
三、老年人交通IC卡使用要求
(一)乘坐公共汽车时,须本人持卡刷卡消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享受政策优惠,乘车应自觉遵守乘坐公共交通优惠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主动刷卡,将带有照片的卡面出示给驾驶员查看,查验有效均可享受优惠乘车。在其他地市刷卡乘车等同岭云通普通卡,按当地政策享受票价优惠。
(二)老年人乘车应注意安全,避开客运高峰;年迈体弱、行动不便以及患病的老人须有家人陪护(陪护者应按规定购票)。
(三)老年人交通IC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代替他人刷卡,严禁转借他人使用。对转借他人使用或者代替他人刷卡的,驾驶员或稽查人员有权拒绝其优惠乘车,并要求其按规定购票乘车。
(四)持卡人应妥善保管老年人交通IC卡,确保卡片完整,照片、文字清晰可辨和刷卡有效,如不能清晰辨认、刷卡无效或丢失老年人交通IC卡的,持卡人需及时到云浮市交通IC卡客户服务中心或郁南县优惠公交卡代办点办理换卡、补发手续。
四、实施有效时间
自2021年12月1日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郁南县交通运输局 郁南县财政局
郁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6日
县政府2021年10月任职:
吴万泉 县公路事务中心主任
林多楷 县公路事务中心副主任
黄东生 县公路事务中心副主任
彭志华 县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副主任,试用1年
卢伟雄 县食品公司副经理
林家明 县自来水公司副经理
王朝辉 县公安局督察长
罗焕飞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副主任
余伟贤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副主任
县政府2021年10月免去:
黎建强 县食品公司副经理职务
李 光 县自来水公司副经理职务
江 力 县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罗焕飞 县粮食储备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余伟贤 县粮食储备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县政府2021年11月任职:
卢煜彬 县公安局大方派出所所长
孙华燕 县审计局副局长
县政府2021年12月任职:
陈光强 挂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时间3年
县政府2021年12月免去:
莫 钝 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麦恩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