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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规范高效的行政执法运行体系,我县印发《郁南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5月12日起试行,试行期三年。现就《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制定依据

近年来,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全面推进,执法任务日益繁重,对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协调监督效能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健全县镇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据国务院《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为全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提供制度化、规范化指引。

二、主要内容及重要条款说明

《办法》共五章二十条,主要包括总则、行政执法协调、行政执法监督、组织保障与责任落实、附则。

(一)总则部分第一章:明确了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坚持人民主体、数字赋能等),确立了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司法行政部门统筹协调监督、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体制。

(二)行政执法协调部分(第二章):本章为新增重点章节,我县已于2025年3月初挂牌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目前国务院《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均强调行政执法监督功能,对执法争议的协调功能尚没有细化措施,实践中行政执法争议时有发生,本章节结合我县近年来解决行政执法争议实践经验以及其他地区先进制度经验,系统构建了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其中,第六条明确了协调事项范围,涵盖职责争议、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建设、与立法司法普法衔接等。第七条规定了执法职责争议的解决路径(双方协商→申请协调→政府决定)。第八条明确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可建议开展联合执法的五种情形,强化了对复杂执法活动的统筹。第九、十条强调了重大事项协调制度及与外部监督机关的工作衔接。

(三)行政执法监督部分(第三章):本章细化了监督方式、内容、措施和程序。第十一条在法定监督方式基础上,创新性整合了日常监督(案卷评查、随同监督、数据监测、飞行检查与随机抽查)、专项监督(涉企、民生、乡镇综合执法)、重点核查、联动监督四大类监督方式,形成了立体化、全过程的监督体系。第十二条详细列举了十二项监督内容与重点,涵盖了执法主体、程序、证据、裁量权、“三项制度”、案卷规范、人员管理、投诉举报、作风纪律、内部审核及平台应用制度落实等关键环节,并强调动态调整监督重点。 第十七条强化了司法所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及派驻队伍的日常监督检查职责,并明确了其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夯实了基层监督基础。

(四)组织保障与责任落实部分(第四章):第十八条强调队伍建设与能力提升,并明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提供指导服务、建立法制审核联络员制度、优化“粤执法”平台等功能。第二十条创新性地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情况纳入郁南县高质量发展考核中,强化了监督结果的运用和激励约束。第二十条建立了约谈整改机制,对问题突出单位进行警示督促。第二十特别引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第二十九条部分内容,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重复发生或长期未整改等情况,需要大家注意。第二十条进一步压实了“谁执法谁负责”责任制,细化了内部法制审核要求(含法律顾问审核意见),并强调了“粤执法”平台的全面推广应用。

三、创新亮点

本办法在遵循上位法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进行了多项创新性规定

(一)增设“行政执法协调”专章:本办法依据《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关于协调职责争议的原则规定,结合行政管理实践和“枫桥经验”要求,系统构建协调机制,在从源头上减少执法冲突、提升执法合力。

(二)丰富监督方式与内容: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整合细化各类监督方式及监督重点,在《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的监督职权范围内,对监督工作具体化和创新性实践。例如“数据监测”、“飞行检查”、“涉企/民生专项监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等,均是针对当前执法监督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提出的具体措施,是履行法定监督职责的积极探索。

(三)强化司法所监督职责(第十七条):依据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有关意见及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的配套要求,明确司法所在县司法局指导下承担对乡镇执法机构和派驻队伍的日常监督检查职责,是延伸监督触角、落实属地监督责任的必要举措,其发现问题后提请县局处理的程序设定,确保了监督行为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四)明确“粤执法”平台全面应用要求(第二十条):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纳入“粤执法”平台管理,是落实国家及广东省关于“数字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信息化部署的具体体现,旨在利用技术手段规范执法程序、强化过程管控、提升监督效能。

四、实施意义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新阶段。通过健全协调机制、创新监督方式、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数字赋能,将有效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防范执法风险,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郁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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