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府〔2026〕20号
郁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文件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县政府对有关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废止9件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文件。凡被废止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废止的郁南县人民政府文件目录(共9件)
郁南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8日
附件:
废止的郁南县人民政府文件目录(共9件)
1.《印发郁南县鼓励金融机构贷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奖励补偿工作方案的通知》(郁府办〔2009〕43号)
2.《关于印发郁南县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郁府〔2010〕32号)
3.《印发郁南县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郁府办〔2010〕29号)
4.《印发〈郁南县企业非银行信用信息查询系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郁府〔2010〕48号)
5.《转发关于郁南县征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郁府办〔2010〕54号)
6.《印发郁南县农村建房贷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郁府办〔2013〕6号)
7.《印发郁南县农村建房贷款“政银保”合作模式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郁府办〔2013〕29号)
8.《印发〈郁南县农村建房贷款“政银保”合作模式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郁府办〔2013〕37号)
9.《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郁南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郁府办〔2016〕6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445322020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