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滩镇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超前谋划、超前部署、超前行动,提前制定相关文件和加强宣传,倡导全镇上下通过多种形式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祭祀新风尚,让更低消耗、更少污染、更具安全为核心的绿色文明祭祀观念深入人心,避免发生森林火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确保值班值守“零空岗”。连滩镇党委、政府印发了《连滩镇2021年春分、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连滩镇2021年清明节期间森防半专业扑火队驻点值守安排》,安排全体镇村干部和学校老师下沉基层,组成由党员先锋模范率领的临时检查点共23个,并进一步优化了镇半专业扑火队、应急小分队的组成人员和分工,对人员加强督查和考核,确保临时检查点和半专业扑火队绝不出现空岗、缺岗情况。

确保宣传管控“零死角”。加强宣传,利用车辆配备宣传喇叭进行巡回宣传和巡察、利用检查岗播放“禁火令”、利用宣传栏张贴森林防灭火“十不准”,以及在中小学校发放宣传小手册,切实提高全民防灭火意识;加强管控,连滩镇镇村(社区)两级深入学习《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认真落实上级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镇级、村级和多名具体人员的防灭火责任,逐级签订防灭火责任书共300余份。

确保上山进林“零火种”。加强巡查和管控,依托临时检查点、巡逻小组和包片责任人,对所有进山人员进行火种检查,对进山人员所携带的打火机、烟花爆竹、烧纸等易燃易爆物进行暂时扣留,待人员进山返回后交还物品。对不听劝阻携带违禁物品的进山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教育进山人员以鲜花和丝带代替烧纸等物品。
确保违规用火“零容忍”。张贴《郁南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和《连滩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通告》,向进山人员明晰违规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法律责任,告知进山人员发现一宗违法即处理一宗。对违法行为,由镇林业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对于已经涉嫌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确保生命财产“零损失”。全镇上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上下一心,慎始慎终”的工作作风和态度,将镇委、镇政府部署的“值班值守‘零空岗’、宣传管控‘零死角’、上山进林‘零火种’、生命财产‘零损失’贯穿于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零损失”。

今后,连滩镇党委、政府将一如既往地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实在在成果,进一步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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