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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解读

        为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对工作机制,提高重大动物疫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水平,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郁南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11年版)进行了修订,并于2024年7月25日印发了新版《郁南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对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近年来,我县重大动物疫病总体平稳,但也面临新形势新变化,2020年以来,高致病性禽流感在欧美及亚洲部分国家暴发流行,随候鸟迁徙传入我国的风险较高;非洲猪瘟自2018年传入我国后,已在我国定殖,病毒污染面广,流行毒株复杂;畜间布鲁氏菌病病例近年来呈上升趋势;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发生风险依然存在,疫情防控形势较为复杂严峻。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2023年11月17日省政府对《广东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今年4月1日,市政府办印发了《云浮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为适应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我县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迫切需要修订和完善。

       二、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广东省省动物防疫条例》

《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云浮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云浮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三、修订过程

2024年3月,由郁南县农业农村局启动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起草了《预案》(征求意见稿)。2024年5月8日至29日,征求县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意见。2024年5月29日至6月5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征求公众意见,结合修改意见进行完善,形成《预案》(修改稿)。2024年6月6日邀请专家对《预案》(修改稿)进行论证,出具了论证意见,形成《预案》(送审稿)。2024年6月7日,《预案》(送审稿)经郁南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股合法性审核,出具了《关于对〈郁南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送审稿)〉的审查意见》。2024年6月12日,《预案》(送审稿)经郁南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四、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应急预案》有8部分,分别为:(1)总则;(2)疫情分级;(3)应急组织体系;(4)运行机制;(5)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与终止;(6)善后处置;(7)应急保障;(8)附则。

(二)总则。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的原则。

(三)疫情分级。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分级标准按照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级标准执行。

(四)应急组织体系。县人民政府设立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郁南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县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并组织、督促各镇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镇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设立防制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负责本级行政区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和防范应对等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部门。省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专家组和市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专家组,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五)运行机制。明确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工作要求,明确疫情报告人、报告时限和程序、报告内容和先期处置等要求。

(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与终止。明确应急响应原则、应急响应启动、响应措施、非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响应和应急响应的终止。I级应急响应由国务院启动,或经国务院授权后由农业农村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省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地级以上市指挥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县级指挥部启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

(七)善后处置。明确后期评估、奖励、责任追究、补偿和恢复生产等要求。

(八)应急保障。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农业农村、卫生健康、财政、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经费、交通运输、应急通信、医疗卫生、技术储备、宣传教育等应急保障工作。

(九)附则:包括名词术语、解释部门和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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