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午,通门镇荷木村委发生一起火情。接报后,通门镇按照既定应急预案,拉动紧急情况警报。在镇全体半专业队成员迅速全部出动,穿好防火服带好灭火装备前往现场打火,经过约2小时扑救,山火被扑灭。火情发生后,通门镇联合镇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将违法行为人岑某进行控制。
经查,通门镇荷木村委岑某不听镇、村干部制止,在荷木村委河口村一处地名为“新田坑”的山头违规放火炼山,违反了《郁南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当天下午,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及通门派出所民警对岑某进行警示教育。目前,有关部门按照违规野外用火的最高标准对岑某进行处罚。
当前,即将迎来清明祭扫,是防火的关键时期,由于风干物燥,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全镇上下引以为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防火责任,防火宣传和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在此告诫广大群众,疫情期间,不要聚集,文明祭祀,谨防山火。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将加大野外用火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违规炼山、清明祭扫等野外非法使用明火行为,将依据法律规定,坚决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