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南顺小站食品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的梧州市南顺小站食品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一案,因经我局以电话、短信、公告的方式通知你接受调查、配合处理,但你无正当理由至今仍不接受调查、配合处理。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郁人社监字〔2024〕第42号)。经查,你单位拖欠郁南县都城镇南顺小站时代广场蛋糕店(时代店)、郁南县都城镇南顺蛋糕店(平江店)、郁南县都城南顺小站蛋糕连锁店(中山店)员工谢婉怡、石金斯、孔洪梅、徐婉红等26人工资合计297709.41元。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24年9月4日前足额支付被拖欠的员工工资,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逾期不改正的,对采取逃匿等方式拖欠工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我局将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9日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445322020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