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广东中元熹建设有限公司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案
广东中元熹建设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2MA51FX797K;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太和北路12号B1区8幢801办公楼A28区;法定代表人:伍英锦。
经查,广东中元熹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恒之光UV树脂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存在拖欠工人工资被立案查处,于2024年1月15日动用了该项目工人工资保证金,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存。
2024年3月15日,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送达《限期补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通知书》,该公司逾期未按要求补存。
2024年4月3日,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公司按照规定补存工资保证金或者提供有效的金融机构保函,该公司逾期未履行。
2024年4月29日,郁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案例二:郁南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案
郁南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4453221958700995;地址:郁南县都城镇陵园路6号;法定代表人:孙志广。
经查,郁南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郁南县好景世纪城10#楼工程存在拖欠工人工资被立案查处,于2024年1月31日动用了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
2024年3月15日,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送达《限期补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通知书》,该公司逾期未按要求履行。
2024年4月23日,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公司按照规定补存工资保证金或者提供有效的金融机构保函,该公司逾期未履行。
2024年5月17日,郁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445322020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