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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郁南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医疗保障基金先行支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对参保人申请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沈某坚,男,身份证号码:442829******1935,系建城镇新峡村委峡口村村民,2016-2025年在云浮市郁南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事故及责任认定

    2025年08月01日12时44分,沈某坚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悬挂JA375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都城镇河堤路自西往东方向行驶,行驶至都城镇河堤路出光明路南434米时,与对向行驶由未知名驾驶人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沈某坚受伤及两车损坏的路外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未知名驾驶人驾车离开现场,沈伟坚随后驾驶车辆到医院检查治疗。

    经交警大队值班民警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询问当事人后认定,该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无法查清并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出具郁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第445322320250000144号)交通事故证明。

    三、先行支付申请及公告

    因事故责任方为未知名驾驶人,暂时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履行赔偿义务,沈某坚向我中心申请由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应由对方承担未赔付的医疗费用。经审核符合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费用:4215.56元,申请符合先行支付条件,拟予以支付。

    四、公告期限及异议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7日(2025年11月6—1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郁南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办理先行支付手续。

    联系地址:郁南县都城镇工业大道62号

    联系电话:0766-8498299

    特此公告。



郁南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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