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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被处理单位:佛山美嘉创装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MA57357G88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古大路19号海纳龙庭10座104铺

法定代表人:胡兵       电话:18576564230

案由:拖欠工资

    我局查处佛山美嘉创装饰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郁人社监字〔2025〕第20号)。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在工资支付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你单位存在拖欠木工、泥水工、装饰等6个班组11人2024年8月至10月工资共计66487元的情况。2025年3月31日,我局依法对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郁人社监字〔2025〕第20号),责令你单位限期内足额支付上述拖欠的工资,但你单位逾期未按指令书要求改正。2025年12月3日,我局依法对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郁人社监字〔2025〕第20号),告知你单位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理,你单位逾期未向我局提出陈述或者申辩。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现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理:责令你单位足额支付拖欠木工、泥水工、装饰等6个班组11人2024年8月至10月工资共计66487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应在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郁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云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日      

     


    备注:本指令书一式两份,第一份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份张贴或交付新闻媒体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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