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帮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单位承包的碧桂园西江府西地块22号楼,23号楼及地下车库项目拖欠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郁人社监字〔2026〕第14-2号)。
你单位在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等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你单位承包的碧桂园西江府西地块22号楼,23号楼及地下车库项目存在拖欠外墙涂料及公共部位、地下室内墙涂料班组、吊篮架设班组孙太云、丁金等26名劳动者的工资共533600元。
现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文书3日内足额支付外墙涂料及公共部位、地下室内墙涂料班组、吊篮架设班组孙太云、丁金等26名劳动者的工资共533600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应当在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3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股。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及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 锋 卢永杰 联系电话:0766-7339048
联系地址: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工业大道6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股。
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4日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445322020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