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群众: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生产、流通领域工业产品质量提升,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5年,我局委托广东省云浮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重点对我县化肥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共对我县辖区内9家化肥生产销售单位、10批次化肥产品进行了抽检,经检验发现有2批次检出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项目为不合格,经委托广东省肇庆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对备样进行复检,检验结论为合格。现将具体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表1郁南县2025年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汇总表
表2 郁南县2024年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抽检的10批次产品全部合格,反映出我县生产流通领域化肥产品总体质量状况较好,本次监督抽查的商家在产品质量管控方面比较严格,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化肥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择正规渠道
1.购买化肥时尽量选择证照齐全、规模较大且信誉良好的商店或企业厂家购买,谨防进村兜售等无证经营的商贩及上门推销的化肥“忽悠团”。
2.购买时可要求查看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检测报告,索取并留存购买凭证、包装袋和说明书等资料。若发生质量纠纷,上述材料可作为维权的重要依据。
3.通过电商平台购买时,应核查化肥产品的肥料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等信息。仔细查看用户评价,避免购买“三无产品”。对夸大宣传、价格异常低廉的线上商品需提高警惕,建议优先选择品牌旗舰店或官方认证店铺。
(二)查看肥料标识
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382-2021,化肥产品标签需包含以下内容:肥料名称、养分含量、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登记号、净含量、使用说明和警示语、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进口产品需标注登记号)。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肥料名称。肥料包装不得使用夸大性词汇,如“高效”“特效”“全营养”“抗逆”“强力”等。有些产品为炫耀卖点在包装上用名牌大字标出,而为应付监督部门检查,将实质内容用小字标出。如用大字在显著位置标出“俄罗斯”,用小字标出“采用”“原料”等,使人误认进口产品。还有的在显著位置标出“硫酸钾型”,而在不显眼处标出“含氯”,以达到扰乱视听的目的。
2.净含量。标注的净含量须为单一数值且与实际质量相符,不可拆分标注,确保足量购买。
3.养分含量(配合式)。复合肥和掺混肥需标明N-P2O5-K2O配合式,总养分含量应等于各单一养分之和。若标注中量或微量元素,需注明单一元素名称及含量。但在检查时发现,有企业将中、微量元素或有机质加入到总养分中,欺骗消费者,消费者要留意这种情况。
4.产品执行标准。标明国标或行标,若仅标注企业标准,需核实其是否符合实际使用要求。
5.查看生产许可证号。复合肥和磷肥属于生产许可监管产品,可通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公示查询系统(http://amr.gd.gov.cn/gdzj-web/modules/certificatesearch/main.jsp)核查。肥料登记信息可通过“农查查”软件查询,确保产品标识与登记信息一致。
(三)妥善保存化肥
消费者购买时,应仔细查看包装是否封口粗糙或有拆封痕迹,确保包装完整无破损、泄漏。对于不同种类的化肥需要分开存放,避免混合引发化学反应,并注意存放在干燥通风且远离火源及高温的环境,避免受潮影响肥效和引发危险。
(四)维权途径
当消费者发现劣质化肥或使用中出现肥害等现象,应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等及时反映举报,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在线投诉和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
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