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瑞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因你(单位)使用川S87398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本机关于2024 年11月14日作出了罚款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元)的决定,决定书案号为 粤云郁交罚〔2024〕00749号。你(单位)逾期未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催告如下,请你(单位)按要求履行:
1.履行标的:缴交罚款2500元和加处罚款2500元合计5000元
2.履行期限: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交
3.履行方式: 请先到本单位开郁南县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然后缴交罚款;
4.履行要求:
5.其他事项:
你(单位)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依法代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履行。
□5.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你(单位)可向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本机关将依法核实。
因与你单位联系未果,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粤云郁交催告〔2025〕20046号),限你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催告书》。(地址: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工业大道4号交通运输局一楼执法二股,联系人:陈振宇,电话:0766-7596107),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向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本机关将依法核实。
特此公告。
郁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