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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村庄规划管理通则(草案)》听证会报告

  为规范郁南县乡村地区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切实提高乡村规划管理水平和效率,不断健全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体系,落实管控要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结合本县实际,郁南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郁南县村庄规划管理通则(草案)》(以下简称《通则》)。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及《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要求,郁南县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7月11日下午在郁南县自然资源局十一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通则》听证会,现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郁南县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5月19日在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通则》听证会公告,截至5月22日,通过相关单位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26名听证参加人。郁南县自然资源局于6月13日在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通则》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并于6月28日前将听证通知书及有关材料送达听证参加人员。7月11日下午,郁南县自然资源局在局十一楼会议室召开《通则》听证会,听证会应到听证参加人为26人,实到24人,2人因事请假,符合《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会议如期举行。本次听证会主持人为郁南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心康颖同志主持,听证陈述人为云浮市国土空间技术服务中心陈祖活、许美玲同志,听证会记录人是李梦雪同志。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读听证会纪律、听证事由以及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名单;

  2、听证陈述人陈述《通则》的有关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

  3、听证参加人对《通则》发表意见和建议,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回应;

  4、听证参加人员作最后陈述;

  5、记录员制作听证笔录,并由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核实以及签名确认;

  6、听证会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单位推荐和自愿报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26名听证参加人,具体名单如下:

  吴鸿奇(郁南县都城镇人民政府)、李演慧(郁南县建城镇人民政府)、梁一心(郁南县平台镇人民政府)、林琳(郁南县桂圩镇人民政府)、韦光昌(郁南县宝珠镇人民政府)、冯建洪(郁南县通门镇人民政府)、程华杰(郁南县南江口镇人民政府)、郑重清(郁南县连滩镇人民政府)、肖晴(郁南县东坝镇人民政府)、梁浩斌(郁南县河口镇人民政府)、梁嘉伟(郁南县大湾镇人民政府)、李文锋(郁南县千官镇人民政府)、陈朝阳(郁南县宋桂镇人民政府)、江家卓(郁南县大方镇人民政府)、冯镇成(郁南县历洞镇人民政府)、陈柏扬(郁南县发展和改革局)、蔡洁玲(郁南县工信商务局)、彭国明(郁南县司法局)、曾妙枝(郁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谢振烨(郁南县交通运输局)、苏荣(郁南县水务局)、李燕媚(郁南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许海冰(郁南县农业农村局),许婉云(群众代表)、岑维聪(群众代表)、朱度兵(群众代表)。

  三、听证会各方主要意见或者建议及其依据、理由

  1、吴鸿奇(郁南县都城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2、李演慧(郁南县建城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3、梁一心(郁南县平台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4、林琳(郁南县桂圩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5、韦光昌(郁南县宝珠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6、冯建洪(郁南县通门镇人民政府):

  第二十八条通则审批流程,其中的并同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建议更改为:并同步召开本村民小组(或自然村)的村民(代表)大会审议。

  7、程华杰(郁南县南江口镇人民政府):

  建议明晰通则所指村庒建设范围的具体情况或定义。

  8、郑重清(郁南县连滩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9、肖  晴(郁南县东坝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10、梁浩斌(郁南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11、梁嘉伟(郁南县大湾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12、李文锋(郁南县千官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13、陈朝阳(郁南县宋桂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14、江家卓(郁南县大方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15、冯镇成(郁南县历洞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16、陈柏扬(郁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建议重新研究调整第二十页用地性质混合和变更转换表中被禁止混合其他功能或禁止变更转换的不同用地性质之间的是否可转换问题。

  17、蔡洁玲(郁南县工信商务局):

  无意见。

  18、彭国明(郁南县司法局):

  无意见。

  19、曾妙枝(郁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无意见。

  20、苏  荣(郁南县水务局):

  无意见。

  21、许海冰(郁南县农业农村局):

  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

  22、许婉云(群众代表):

  无意见。

  23、岑维聪(群众代表):

  无意见。

  24、朱度兵(群众代表):

  无意见。

  四、对听证会各方意见的分析以及处理建议

  参加会议的24名听证参加人就《通则》方案发表了意见及阐明了理由,没有出现存在争议或分歧的重大问题。听证参加人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县自然资源局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研究,吸收其中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1、冯建洪(郁南县通门镇人民政府):

  第二十八条通则审批流程,其中的并同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建议更改为:并同步召开本村民小组(或自然村)的村民(代表)大会审议。

  分析及处理建议解释。凡地块图则项目涉及的村,均依法由所属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保村民知情权。

  2、程华杰(郁南县南江口镇人民政府):

  建议明晰通则所指村庄建设范围的具体情况或定义。

  分析及处理建议:解释。村庄建设范围即为《通则》中的村庄建设边界,在“第十一条总体布局要求”已明晰其定义。

  3、建议重新研究调整第二十页用地性质混合和变更转换表中被禁止混合其他功能或禁止变更转换的不同用地性质之间的是否可转换问题。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综合相关政策、法规等进一步研究后修改完善《通则》。

  4、许海冰(郁南县农业农村局):

  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

  分析及处理建议解释。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山区新批准宅基地的面积按150平方米以下的标准执行。宅基地定义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执行,通则不再解释其定义。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听证参加人员在听证笔录签名确认。

  特此报告。

  

郁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2日


附件:《郁南县村庄规划管理规则》听证会笔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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