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郁南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66-7592949
序号
权利人及坐落
登记类型
首次登记面积(公顷)
1
郁南县桂圩镇桂圩村龙岗经济合作社
首次登记
0.0432
附件:宗地图
郁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