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人社监字〔2024〕第64号
被催告人:陕西瞳泽真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3MAB0TCKA73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北段218号A座612号
法定代表人:周超 电话:13289362558
你单位在工资支付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拖欠臧攀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份的工资共32000元。
我局于2025年1月19日向你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郁人社监字〔2024〕第64号),责令你单位足额支付臧攀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份的工资共32000元,但你单位至今仍未履行我局作出的上述行政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上述决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催告。
我局地址:郁南县都城镇工业大道62号 邮编:527100
联 系 人:饶志康、陈颖玲 电话:0766-7339048
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