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郁南县知行书吧是政府设立的、面向社会开放的公共图书阅读空间,为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空间的社会影响力和读者满意度,打造成集阅读、休闲、活动“三位一体”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特色文化品牌,提升居民的文化生活品质,知行书吧拟引入社会力量合作打造饮品(轻食)书吧,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共同塑造一个更具特色和活力的公共文化空间。
二、项目位置和面积
郁南县文化广场旁(建筑面积:约80平方米)。
三、招募对象
能提供书吧运营管理服务、文创产品经营、饮品轻食等服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未受过行业或行政处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四、招募要求
(一)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空间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符合郁南县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
(二)参与公共文化空间服务的社会力量需具备必要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无不良征信记录。
(四)能策划、组织、实施高品质文化活动,精心打造饮品(轻食)文化空间等文化品牌并提供证明材料。
(五)有经营饮品及轻餐饮经验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必备证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参与本项目:
1.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纠纷的;
2.曾因违规行为被行业处分或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的;
3.其他不适合参与书吧运营管理的情形。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办。
五、合作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经考核合格,可优先续签下一年合同。
六、合作内容
(一)中共郁南县委宣传部提供场地空间,进行项目指导、监督管理、配合宣传推广等。在充分保障好公共文化服务权益的基础上,由合作方负责运营管理,并自行承担运营成本。
(二)合作方权利
1.拥有场地使用权、运营权(不含转让权、冠名权)。如需对现有场地、装潢进行改建(重新布置),改建(重新布置)的设计方案需经招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2.可在做好场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上,为公众提供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及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等服务(经营范围:文创产品、文具、轻食、饮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禁止在书吧经营其他项目和销售违禁商品)。
(三)合作方义务
1.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公共文化空间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业务标准规范业务工作,负责书吧开放、图书整理、图书上架、读者服务、业务接待等,每周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
2.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展览、读书交流、经典诵读等阅读推广活动,举办非遗体验、艺术培训、文化创意产品展示等特色活动,将地方特色文化传承与阅读空间有机结合,打造惠民公共文化空间。全年开展线下活动不少于24场。配合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体局、县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单位开展推广阅读、宣讲、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提升阅读空间服务效能。
3.负责经营设施设备和家具的购置、维护。
4.负责水电费、保洁费、垃圾清理费等开放运营产生的费用。
5.依法依规、规范开展所需工作人员的招聘、聘用、培训、管理、安全,所有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6.做好书籍、设备设施、场地空间等国有资产管理、维修、更换等日常工作,负责运营场地公众的安全,为群众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始终保持干净整洁、环境优美、安静有序。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
7.合作方须接受中共郁南县委宣传部的考核(每年一次),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是否继续合作的依据。
(四)合作模式与性质
合作双方是公共公益性的合作关系,相互不产生劳动关系。
七、报名参与项目运营需递交的材料
(一)有合作意向者需递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证明文件、机构基本状况。
2.证明符合本公告“招募对象”“招募要求”条款要求,且有能力行使“合作方权利”、承担“合作方义务”的详细佐证材料(含办公场地、设备设施、专业人才队伍、专业技术能力、管理团队、信用、纳税、获奖情况介绍及佐证材料等)。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项目实施方案(含运营管理方案、场地设计效果图等)。
(二)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
(三)投递地址:郁南县都城镇中山路31号中共郁南县委宣传部;
(四)联系人:韦小姐;联系电话:7592162
(五)合作方由招募方根据《运营合作方招募评分细则》(见附件)评审确定。
运营合作方招募评分细则

(郁南县知行书吧)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445322020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