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晟耀贸易有限公司等25户企业(以下简称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构成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所指的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本局于2025年10月27日起在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告公示栏发布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处罚内容向当事人进行告知,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因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及后续五个工作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因当事人在登记住所查无下落,无法以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现采用公告的方式告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郁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云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66-7334936,联系人:陈卓文、黄涌华。
特此公告。
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8日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445322020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