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催告人:郁南县佰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存在未按我局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接受询问调查且经我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仍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我局于2025年5月9日向你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郁人社监字〔2025〕第28-1号)。
因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于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亦未履行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上述决定。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催告。
我局地址:郁南县都城镇工业大道62号 邮编:527100
联 系 人:余金枝 卢永杰 电话:0766-7339048
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0日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445322020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