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的管理办法》(粤林规〔2020〕3号)和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松材线虫病疫木处理利用与监管工作的相关规定,2026年2月12日,郁南县林业局将郁南县林丰木业有限公司认定为松材线虫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现将《郁南县林业局关于认定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的批复》(郁林函〔2026〕7 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向郁南县林业局提交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766-7593312; 邮箱: ynst7308083@163. com
附件:
郁南县林业局关于认定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的批复(郁南县林丰木业有限公司).pdf
郁南县林业局
2026年2月13日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445322020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