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以下权利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示:
(土地宗地图见附件)
如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对该公示地块拥有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即【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4月1日】),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向我局(或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窗口)提出权利主张。
如公示期内未出现合法权利人主张权利,或主张权利但无法提供有效合法证明,我局将依法履行后续程序。
郁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1日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445322020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