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帮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帮金):
我局查处你公司在我县承包的碧桂园 西江府西地块22号楼,23号楼级地下车库项目拖欠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郁人社监字〔2026〕第14-2号)。
你单位在工资支付等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我大队需了解你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请于自收到本通知书起三日内派员并携带如下资料(并复印件)到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询问调查: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3.你公司承包的碧桂园 西江府西地块22号楼,23号楼级地下车库项目关于外墙涂料及公共部位、地下室内墙涂料、吊篮架设班组的用工管理台账(但不限于劳动合同、花名册、考勤表、工资支付表、工资发放流水等资料)及该项目的收支明细;
4.关于孙太云反映你公司拖欠外墙涂料及公共部位、地下室内墙涂料班组工资合计208800元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据材料。
5.关于丁金反映你公司拖欠吊篮架设班组工资合计324800元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据材料。
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者,我(局)将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工业大道6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股
联 系 人:饶志康 周 锋 联系电话:0766-7339048
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2日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4453220200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