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县金叶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机关于2026年5月9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关于郁南循环热力发电项目(一期)-配套取水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结合技术审查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审批事项如下:
一、工程方案
(一)郁南循环热力发电项目(一期)-配套取水工程位于宝珠河郁南县宝珠镇庞寨村委河段的右岸,工程所在岸段为自然岸坡,主要涉河建筑物包括取水泵房和引水渠两部分,其中取水泵房部分涉及宝珠河的河道管理范围。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二十年一遇。
(二)拟建工程取水泵房位于宝珠河右岸,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取水泵房设有2台WQ2210-2111-65型潜水泵(一用一备),水泵取水流量为126m³/h,总取水规模为1800m³/d,设计扬程为192.5m。
(三)引水渠长为7.0m,宽为约7.2米,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进水口渠底设计高程为28.0m,两侧翼墙采用顶宽为0.5m混凝土挡墙结构,翼墙高度与河道岸坡持平,与河道原岸坡顺坡衔接。
(四)在P=10%洪水频率的设计洪水下,工程最大阻水比为0.94%;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约为694.35㎡,其中占用水域面积约为137.55㎡,占用陆域面积约为556.80㎡。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各主要控制点坐标详见下表。
工程主要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二、防治与补救措施
(一)为消除或降低工程运行对工程所在河岸上下游岸坡的扰动影响,你公司应对工程区域及其上下游各25米临水侧岸坡采取工程措施进行加固防护。
(二)由于工程跨汛期施工,施工期间应尽量优化施工方案,缩短工期,减小施工建筑物阻水面积,以利行洪。你公司需制定施工期安全度汛预案和防洪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
(三)施工期应尽量减少机械震动、重型机械设备搬运等对岸坡的扰动和破坏,防止基坑开挖造成对坡脚的破坏。如施工对岸坡局部造成损坏,要及时修复和加固。施工期间,岸坡禁止堆放机械设备、施工材料和杂物,应保持防汛抢险通道通畅。
(四)施工期间应做好水环境保护措施,不得向河道内排放未经处理达标的废水、污水,不得向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余泥废料等建筑垃圾。施工完成后,施工弃渣应及时、妥善、彻底清理以恢复河道原有地貌,不得影响河道岸坡的安全。
三、其他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八条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你公司应在该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我局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二)工程运行期间,你公司应负责对该河段冲淤及岸坡稳定进行观测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我局;要保持河岸防汛抢险通道的畅通,工程的运行管理必须服从我局和三防指挥部门的防洪管理和统一调度。
(三)涉及其他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由你公司负责解决。
(四)涉及工程建设方案作重大修改的,如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作较大变动时,需经我局同意。
郁南县水务局
2026年5月9日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码:44532202000109